夫妻一方去世,遺產按法定繼承,債務應該如何分配?

冰瑩518518


人去世之後的債務承擔也是一個常見的法律問題。要想合理的承擔死者的債務,就必須要對債務做一個具體的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債務可以分兩種情形,並且各有不同的承擔方式。

一,債務屬於死者個人債務的情形。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時所產生的債務。夫妻個人債務是相對於夫妻共同債務而言的。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如果債務屬於死者的個人債務,那麼就要用死者的個人財產來償還。夫妻一方去世後,屬於死者的個人財產就要發生繼承。這時,死者的法定繼承人,如果要繼承死者的遺產,那麼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就要相應的承擔死者的個人債務。如果不繼承,那麼就不必承擔死者的債務。當然,如果死者沒有個人財產的,這個債務死者的法定繼承人就不必償還。


二、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就要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和個人債務的承擔是完全不一樣的。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在債務的承擔責任方式上,採取夫妻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還是一方已經去世,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根據上述規定,在一方去世後,只要是共同債務,首先以夫妻共同財產來承擔,共同財產不足的,以另一方的個人財產來償還。

因為夫妻一方去世後,夫妻財產是需要分割


的。並且是一分為二的。去世一方有一半的財產作為遺產,除了配偶之外,父母,還有子女都是法定繼承人。他們如果要繼承死者一半的遺產的話,那麼他們就要承擔一半的債務。

以上是對夫妻一方去世後債務承擔問題的分析和解釋,如果對你有所幫助,不要忘了點贊和關注哦!


行者無疆5603


夫妻一方去世,債務承擔原則如下:

第一、連帶清償。假定夫妻間有100萬存款,丈夫死亡,雙方有一孩子,妻子分50萬,孩子分50萬。分完遺產後,丈夫對外欠小王40萬借款,按照法律規定,妻子用繼承的50萬對丈夫的40欠款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共同債務。丈夫死亡後,第三方找到妻子,說丈夫身前欠40萬,假如妻子說我不知道他欠錢,我不還,也是不行的。因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間的債務屬共同債務,任何一方死亡,生存方都要負責進行償還。

第三、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小王提出丈夫欠錢,而丈夫意外死亡,妻子說不知道丈夫欠錢,不還也是不行。因夫妻間的債務關係對外是共同承擔,即使夫妻間已約定結婚後,經濟收入各用各的也不行。假如丈夫死亡,妻子繼承丈夫的財產50萬,而丈夫的欠款是60萬,妻子繼承的財產不足以歸還欠款,妻子還要對剩餘部分進行清償。


樂見成習慣


先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夫妻共同債務。餘下的夫妻共同財產一分為二,其中的一半為死者配偶個人財產。另一半為死者遺產,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按人頭平圴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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