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意了:這種人欠債不還已經涉嫌犯罪,再不還錢要坐牢了!

陳某找張某借過40萬,2人在借款時就約定了還款時間,但是陳某借了錢後,一直沒有把錢還乾淨,到目前位置,張某也只收到了部分利息。 因為遲遲拿不到本金,張某把陳某告上了法庭。

2018,注意了:這種人欠債不還已經涉嫌犯罪,再不還錢要坐牢了!

法院判決後,張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經查,陳某名下並不是沒有財產,其名下有一輛汽車,但是,陳某拒絕將名下被查扣的車交至法院。

陳某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了拒執罪。

在法院的判決下,陳某人因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最終被判處了有期徒刑。

民間借貸案件最終牽扯到了犯罪,以上就是其中一個例子,對於法院的判決,執行,當事人都應主動履行,這本就是義務,欠債不就應該按時還錢嗎?千萬不要把自己當大爺了,不然可能付出血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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