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蜀黍在設點查車時
一輛白色小車未懸掛車牌
成功引起了蜀黍的注意
7月28日23時30分許,邯鄲交警開發區大隊民警在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白色小車突然橫跨半幅車道調轉車頭,快速逆向逃跑。對於小車反常行為,肯定自身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民警沒有打草驚蛇,駕車悄然尾隨其後,至富強路紫薇園南門。這時,民警才注意到原來小客車未懸掛牌照,怪不得的鋌而走險,逆行行駛。
駕駛人認為擺脫了民警,停車後大搖大擺向小區走去。“別動,跑不了。”駕駛人還沒有反應過來,已被跟蹤的民警控制。隨後,民警將其強制帶回卡點。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人未飲酒。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對方稱未隨攜帶,在民警的說服教育下,該駕駛人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最後,民警對該駕駛人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兩項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開車的最基本的是——
遵守交通法規!
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是什麼?
是熟知交通法規!
該男子無牌,還不配合檢查!
你以為這樣
就可以逃避處罰嗎?
簡直太無知!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請記住
對法律的無視
對生命的漠視
對勸阻者的忽視
可能帶給你的是無法挽回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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