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好法律這個「武器」

自2012年以來,大量“全能神”邪教違法犯罪活動被依法打擊,特別是“5.28山東招遠殺人案”宣判的公佈,張帆、張立冬等2人被判死刑,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張航有期徒刑10年,張巧聯有期徒刑7年,讓人們看到法治的力量,也引起人們對邪教問題的深刻思考。面對“全能神”邪教成員瘋狂殘忍的行為和死不認罪的態度,我們究竟該怎麼辦?筆者以為,要用好法律這個武器。

要用好法律這個“武器”

(招遠麥當勞殺人案一審宣判)

其一,用法律威懾邪教的違法犯罪心理。“5.28全能神殺人案”發生後,迅速引起全社會高度關注。僅以新浪網為例,該網視頻《招遠殺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均為邪教成員》點擊量83萬次,《招遠血案中一對行兇男女系情人關係》、《山東快餐店內6人打死人 邊打邊罵惡魔不得超生》等專題文章,有395萬人參與討論。不能否認,點擊閱讀和參與討論的,既有社會普通民眾,也有“全能神”成員,其中“全能神”成員關注的比例可能更高,這畢竟涉及到他們同類的命運。現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張立冬等5名“全能神”成員都受到法律制裁,並且後果極其嚴重,這無疑給其他“全能神”成員敲響了法律的警鐘——“全能神”的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逃不過法律的懲罰!前之車覆,後車之鑑。讓他們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時想到張立冬等“全能神”成員的承擔的法律後果,自然心生忌憚,從而降低“全能神”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概率。

其二,用法律懲處邪教的違法犯罪行為。人生最寶貴的是生命,任何傷害生命的行為都不能容忍,都必須付出法律的代價。“5.28全能神殺人案”受害者家屬主動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撤銷,希望不給犯罪嫌疑人任何減刑的機會,其心可鑑、其情可鑑,說明依法嚴罰“全能神”成員違法犯罪反映了受害群眾的堅定要求。事實表明,“全能神”邪教組織除像“5.28殺人案”這樣傷害他人生命外,還有更多的騙取錢財、誘姦婦女、傷害他人健康等違法犯罪行為,這些行為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處罰,讓其付出法律的代價。用好法律這個武器,嚴厲打擊“全能神”等邪教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掉他們的僥倖心理,打掉他們的違法所得,讓他們真正知道法律不會讓任何違法犯罪的人逃過懲罰,從而收斂種種違法犯罪行為。

其三,用法律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5.28全能神殺人案”的另一個看點,受害家屬撤銷了附帶的民事賠償訴訟,原因是希望“全能神”犯罪受到完全的刑事責任。但這並不表明受害家屬不需要民事賠償,也不表明“全能神”違法犯罪分子可以不承擔民事賠償,事實上,“全能神”很多違法犯罪活動都涉及到附帶民事賠償。比如,“全能神”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要麼詐騙錢財、要麼騙取色情、要麼破壞家庭、要麼傷害健康、要麼剝奪生命等等,傷害的是普通社會民眾的根本利益。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依靠法律的途徑來進行,特別是需要附帶民事訴訟,讓群眾的損失得到補償。充分運用好法律這個武器,在追究“全能神”邪教成員刑事責任的同時,追究其民事責任,才能讓受害群眾的生命財產權益得到全面的保障,才能讓更多公民自覺抵制“全能神”的違法犯罪活動,這也是法制精神的體現。

“5.28全能神殺人案”是一個社會悲劇,結果誰也不願意看到,其罪魁禍首是萬惡的“全能神”邪教組織。從張立冬、張帆等犯罪分子在庭審時交待看,殘忍、邪惡、精神控制極強的“全能神”在短時間內仍然不會消失,我們更需要用好法律這個武器,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安全,營造寧靜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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