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農村土地有變化嗎?是不是歸大戶所有了?

農村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也是農民兄弟們最為關心的一大問題。不論是農民種植的耕地,還是林地,或農牧區朋友們的草地,都可以稱作農地,因為,這些土地都是他們的生產、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有的農民朋友擔心,在下一年中,土地會有變化嗎?如今,農業種植大戶越來越吃香,是不是以後的土地就歸大戶了呢?對此,小編為大傢伙找到了答案。

據瞭解,新的《土地管理法》中對於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將會變得更加嚴格,將會嚴格執行農村“一戶一宅”工作,保障農村居民的居住權益,針對農村現有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標以及宅基地違法處理問題,在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將會增加新的人性化處罰措施,比如說付費使用等等。

2019年的農村土地有變化嗎?是不是歸大戶所有了?

現在我們來看看,最新土地政策中有哪些內容:

完善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土地徵收範圍,探索制定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徵收後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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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併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類似於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戶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或宅基地閒置,國家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徵稅!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徵稅!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戶一宅。而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戶的農民,他們村裡的宅基地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近日已經出臺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2019年的農村土地有變化嗎?是不是歸大戶所有了?

2019土地歸大戶?

據瞭解,土地歸大戶是不可能的,只能流轉給土地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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