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藥品的取用
(1)液體藥品的取用:傾倒液體藥品時標籤應衝向 手心,瓶口緊挨容器口壁(試管口壁) ,瓶塞 倒放 桌上,如用滴管取用,滴管垂直於容器口的正上方,一般不伸入 容器內。
(2)粉末狀藥品的取用:用潔淨的 藥匙 或紙槽把藥品送到 平放的 試管的 底部 ,再慢慢豎起。
(3)塊狀藥品的取用: 用 鑷子 夾取塊狀個體放入試管口後 再把容器慢慢豎起,使藥品緩緩滑到 試管裡。
(二) 物質的稱量
(1) 常用的計量儀器有:托盤天平,量筒,溫度計
(2) 量筒:用於粗略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不能在量筒內配製溶液或進行化學反應,量液體時量筒必須放平,讀取讀數時要 使視線與液體凹液麵的最低處相平。
(3) 托盤天平:用於稱量物質的質量,精確度 0.1g ,稱量前要先將遊碼放在標尺零刻度處,調節平衡螺母,使天平平衡。稱量時,左 物 右 碼 。砝碼用 鑷子夾取,稱量乾燥的固體時應在托盤天平的兩盤上放上乾淨的質量相同的紙片,稱量易潮解或具有腐蝕性的藥品時應放在玻璃器皿中(燒杯,表面皿) 中稱量。
(三)物質的加熱
(1) 可用於直接加熱的儀器有:試管,燃燒匙,蒸發皿,坩堝,硬質玻璃管。
(2) 試管:試管夾夾在距試管口的1/3 處,加熱液體時液體體積不超過試管容積的 1/3 ,試管口不應對著 人 ,先均勻加熱,再固定集中加熱。加熱液體時,試管口應 向上傾斜並與桌面成45°角;加熱固體時,試管口應 略向下傾斜 。
(3) 蒸發皿:加熱時液體的體積不應該超過蒸發皿容積的 2/3 ,取放蒸發皿要用 坩堝鉗 。
(4)需墊石棉網加熱的儀器有:燒杯,燒瓶(圓底,平底,蒸餾)。
(5)所有儀器加熱前外壁應 無水滴。
(四)儀器的裝備
(1)儀器連接的順序是從下到上,從左到右 ,儀器拆卸的順序是:從右到左,從上到下。
(3)拆卸加熱製備氣體的裝置,若用排水法收集時,應先將導管 撤出 再熄滅酒精燈, 以防止 倒吸現象,炸裂容器。
(五)儀器的洗滌
(1)標準:內壁附著均勻 水膜 ,即不 聚成水滴 ,也不 成股流下
(2)方法:使用 毛刷 ,用 去汙劑 和 水 沖洗。
(3)特殊汙物的洗滌
①附有難溶於水的鹼,鹼性氧化物,碳酸鹽選用稀鹽酸 清洗
②附有油汙用 熱鹼溶液或洗衣粉 清洗
③附有MnO2 、KMnO4用 濃鹽酸 清洗
(六)裝置氣密性的檢查
將裝置的導管口一端浸沒於水中,再用 雙手 緊捂容器或微熱容器,若導管口有 氣泡 冒出,且冷卻後導管口有 水柱 上升,說明裝置不漏氣。
(七)混合物的分離
(1)過濾:分離難溶固體和液體混合物的操作
適用範圍: 固體與液體的分離
主要儀器: 漏斗,燒杯 ,玻璃棒,鐵架臺(帶鐵圈),濾紙
注意事項:①一貼,二低,三靠
一貼: 濾紙緊貼漏斗內壁
二低: 濾紙邊緣低於漏斗邊緣;傾倒的液體低於濾紙邊緣
三靠: 傾倒液體的燒杯緊靠玻璃棒; 玻璃棒緊靠三層濾紙; 漏斗下端緊靠燒杯內壁。
②必要時要洗滌沉澱物
(2)蒸發:用加熱使液體揮發的方法,減少溶液中的溶劑,使溶質從溶液中析出的操作
適用範圍: 分離出溶劑中的溶質(如從食鹽中提取食鹽晶體)
主要儀器: 鐵架臺(帶鐵圈),蒸發皿,酒精燈,玻璃棒,坩堝鉗
注意事項:①溶質必須穩定
②蒸發過程中不斷攪拌,以免局部受熱而液體飛濺
③溶液接近干時停止加熱,餘熱蒸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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