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那些事兒之17:知縣爲何要把唐牛兒冤案辦成鐵案?

水滸那些事兒之17:知縣為何要把唐牛兒冤案辦成鐵案?


鄆城縣賣糟醃的唐牛兒是個閒漢,作為宋江的線人時常提供點小道消息,落得幾貫錢使。這一天,宋江殺死閻婆惜,在縣衙前被閻婆揪住沒法脫身,不明就裡的唐牛兒上去一打一鬧,宋江趁機逃跑了,結果可憐的唐牛兒成了替罪羊,被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後來,宋江上梁山當了一把手後,也沒有想起當年危急時刻救他的唐牛兒,至此唐牛兒從人們的視野中徹底消失。

水滸那些事兒之17:知縣為何要把唐牛兒冤案辦成鐵案?

回顧一下事件發生的經過。宋江激情殺人後,閻婆採取計策把宋江騙到衙門口,一把扭住宋江大叫“有殺人賊在這裡”,這一嗓子嚇得宋江慌做一團。但是與宋江關係不錯的公安幹警卻不這麼認為,他們根本不相信宋江真的殺人。原來宋江人緣不錯,因此,同事都不肯下手捉拿他。當唐牛兒成為替罪羊後,閻婆叫道“上下替我捉一捉人賊則個!不時,須要帶累你們”時,公安們毫不手軟地銬住了不明就裡的唐牛兒。知縣明明知道宋江是元兇,還裝模作樣地喝道“宋江是個君子誠實的人,如何肯造次殺人?這人命之事必然在你身上!”便喚當廳公吏打了唐牛兒一頓板子,判他“故縱凶身在逃”罪。

唐牛兒罪不至此,乃替罪羊也,這一點連縣太爺時文彬都心知肚明,但是為什麼唐牛兒還是被法院判以重刑?

竊以為,原因有二。其一,知縣及衙役對同事宋江存在包庇行為。當閻婆報案時,衙役都認為閻婆胡言亂語,錯過了抓住真兇的最佳時機。書中交待“知縣本不肯行移,只要朦朧做在唐牛兒身上”,這句話是重點。當唐牛兒被抓時,知縣想把一切責任都推到他身上,如此既能包庇宋江,又能完美結案。

水滸那些事兒之17:知縣為何要把唐牛兒冤案辦成鐵案?

嫁禍於人,不露聲色,這一招堪與奸雄曹孟德媲美。當年曹操與李豐相拒月餘,糧食將盡,管糧官王垕稟操:“兵多糧少,當如之何?”操曰:“可將小斛散之,權且救一時之急。”垕曰:“兵士倘怨,如何?”操曰:“吾自有策。”後來眾人無不嗟怨!操乃密召王垕入曰:“吾欲問汝借一物,以壓眾心,汝必勿吝”。垕曰:“丞相欲用何物?”操曰:“借汝頭以示眾耳”,不容王垕辯解,即被一刀斬訖,懸頭高竿,出榜曉示曰:“王垕故行小斛,盜竊官糧,謹按軍法”。於是眾怨始解。

然而唐牛兒沒有屈打成招,知縣這一招落空。閻婆惜情夫張文遠知法懂法,三番五次督促,知縣確實推脫不了,才開始派人捉拿早已不見蹤影的宋江。當得到好處的幹警們,拿來宋太公斷絕父子關係的假證明時,知縣仍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眼見著女兒有冤難申,閻婆走投無路,才發出狠話:如果縣裡不管,我就到州里上訪!知縣才不得不下發抓捕宋江的“海捕文書”。朱仝、雷橫到宋太公家再去搜查,結果朱仝還真發現了藏匿在地窖裡的宋江,但朱仝沒有抓宋江,而是向他通報了辦案的細節,還建議宋江趕快潛逃。就這樣在領導和同事的幫助下,宋江得以遠走高飛。

其二,唐牛兒無職無權無地位人微言輕。唐牛兒是一個閒漢,類似於沒有飛黃騰達時的閒漢高俅,當年風流倜儻的高俅落魄時還被王進他爹打得幾個月下不了床,更不要說無什麼本事的唐牛兒了。唐牛兒無缺乏高俅的多才多藝,他只是社會底層的一個普通群眾,既缺乏人脈,也缺乏技能。只能整天幽靈一樣徘徊在縣城的街頭巷尾,為了吃飽飯穿暖衣,他始終沒有遇到高俅飛黃騰達的梯子。

其三,辦成“鐵案”符合衙役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唐牛兒被羈押後,他大喊冤枉,然而他一介平民,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根本只要置他於死地,哪能聽進去悽慘無助的吶喊。知縣甚至藉機偷樑換柱,想屈打成招讓唐牛兒成為宋江的替罪羊,成為冤假錯案的犧牲品,這樣執法部門就可以堂而皇之圓滿結案,甚至把快速偵破大案要案當做自己的政績來炫耀。古往今來,此種象比比皆是。2013年3月,浙江省高級法院宣告經歷十年冤獄之苦的張輝、張高平無罪。於是聳人聽聞的公案辦案細節被揭露出來:張氏叔侄被毆打、灌水、罰磕頭,生不如死,無奈認罪。而當年辦案的、人稱“女神探”的大隊長聶某芬,曾在2006年中央電視臺《第一線》欄目之“浙江神探”中,信誓旦旦稱她主抓的這起案件“無懈可擊”。歷史如此相似,和張氏叔侄一樣,唐牛兒不是“官二代”,不是“富二代”,無權無人無牽掛,使其命運充滿辛酸和悲劇色彩。

水滸那些事兒之17:知縣為何要把唐牛兒冤案辦成鐵案?

古人云,法令滋彰,盜賊多有。意思是說法規多了,違法的人反而更多了。法制即使再健全,但是如果執法者失去基本的道德,恣肆而為,那麼法律就成為某些人手中的屠刀,成為殘害無辜者的兇器。當執法者時文彬知縣貪贓枉法,違法者宋江得不到應有的懲處,無辜者唐牛兒成為法律的犧牲品時,這個看似嚴肅嚴謹的法律機構,實際上已經成為一個禍國殃民的機器,這真是一個滑稽的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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