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拆拆!越城偏門近2萬方房屋將被徵收!補償價11531元

【紹興府山片區12號地塊】

拆遷公告出來了

拆遷面積達18400平方

拆遷補償款也定了

這波拆遷採取貨幣安置

以及產權置換的方式

【土豪】朋友們按需求來選擇哦~

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公告

拆拆拆!越城偏門近2萬方房屋將被徵收!補償價11531元/平方!

府山片區12號地塊(山陰路兩側)項目

徵收範圍紅線圖

拆拆拆!越城偏門近2萬方房屋將被徵收!補償價11531元/平方!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4號)、《紹興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紹政發〔2016〕15號)、《紹興市越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試行)》(越政發〔2017〕53號)、《紹興市越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相關補償費標準》(越政辦發〔2017〕57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山陰路兩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徵收目的

為完善城區設施配套,提升改造城區環境質量,需實施房屋徵收。

二、徵收範圍

南至華宇蘭園,北至紹興市天涯實業有限公司,東西沿山陰路兩側。本項目需徵收住宅、非住宅約38戶,總徵收房屋面積約18400平方米。

三、徵收補償資金測算

根據採樣評估價格,經綜合測算,本項目房屋徵收總費用約1.5億元(含房屋徵收補償、搬遷、臨時安置及補助獎勵等相關費用)。

四、徵收補償

(一)補償方式

1.住宅房屋的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

2.徵收非住宅房屋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

3.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可在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基礎上,給予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不含附屬物、裝修)20%的獎勵

4.住宅房屋的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應按規定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

(二)補償價值

1.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和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以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為時點,由市區同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採用相同的方法、標準評估確定;

2.經採樣評估,本徵收項目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中心價):住宅(成套)11531元 /平方米,商業(臨街一層)13151元/平方米,工業(廠房)2782元/平方米;被徵收房屋的具體價值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安置用房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中心價):西湖新村8858元/平方米;車棚價格:有管道800元/平方米,無管道900元/平方米。

(三)安置用房及擇房原則

1.安置用房

本次房屋徵收的安置用房為西湖新村小區現房(具體套型、面積、房號、數量在辦理手續現場另行公佈);

2.擇房原則

(1)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簽訂產權調換徵收協議,並按擇房標準選定套型後,根據簽約先後順序領取順序號,按順序號抽取擇房順序號,再按擇房順序號選擇安置用房。抽取擇房順序號過程委託公證處現場公證(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另行公告);

(2)被徵收房屋面積小於公佈房源中最大安置房面積的,被徵收人在公佈的房源中選擇一套安置用房;

(3)被徵收人選定安置房屋後未能按時簽訂產權調換協議的,原選定的房號不予保留。

(四)住宅房屋結算方法

1.每套安置用房價值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與安置房源一併予以公佈;

2.選擇安置用房時,被徵收房屋合法產權建築面積(以下簡稱被徵收房屋面積)及該基礎上增加的20平方米(含)部分,按安置用房評估價下浮20%結算,超過20平方米以上至40平方米(含)部分,按安置用房評估價下浮10%結算;超過4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安置用房評估價結算;若上靠安置用房的面積少於40平方米(含)的,其中不足20平方米(含)部分按對應安置用房評估價的20%予以補貼,20平方米以上至40平方米(含)部分按對應安置用房評估價的10%予以補貼;

3.對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按本項目公佈的安置用房市場評估價格(中心價)的平均價,結合上述可上靠二檔面積的優惠下浮標準予以貨幣補貼。

五、補助及獎勵

(一)住宅房屋

1.臨時安置費:住宅房屋被徵收人自行解決週轉用房的,臨時安置費按被徵收房屋面積計算。成套住宅每月每平方米標準為16元,非成套住宅每月每平方米標準為12元;每戶每月不足800元的,按每月800元計發。其中:選擇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費從搬遷之月起至用於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後6個月計發;選擇貨幣補償的徵收人一次性計發6個月臨時安置費;

2.搬家費:住宅房屋搬家費每戶不低於1000元,被徵收房屋面積大於60平方米的,超過部分再按被徵收房屋面積10元/平方米計發(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搬家費按上述標準兩次計發;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搬家費按上述標準一次計發);

3.一次性租房補貼: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簽約騰空的,按被徵收面積再給予每戶以下標準的一次性租房補貼:①被徵收房屋面積在30平方米(含)以下的補貼6000元;②被徵收房屋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至50平方米(含)的補貼7000元;③被徵收房屋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至70平方米(含)的補貼8000元;④被徵收房屋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上的補貼9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

1.臨時安置費:一次性支付被徵收人臨時安置費標準為:商業用房按被徵收房屋評估補償價值(不含附屬物、裝修)的1%予以補償;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徵收房屋評估補償價值(不含附屬物、裝修)的3%予以補償;

2.搬家費:按被徵收房屋面積60元/平方米發放;

3.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徵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按照被徵收房屋評估補償價值(不含附屬物、裝修)的5%給予被徵收人一次性經濟補償。

(三)房屋調查評估獎:被徵收人積極配合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做好徵收房屋調查、評估工作的,且在規定期限內按時簽約和騰空搬遷(以騰空移交為準)的,給予每戶5000元獎勵。

(四)按期騰空搬遷獎: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騰空搬遷(以騰空移交為準)的,按被徵收房屋面積200元/平方米給予一次性獎勵;被徵收房屋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計算;超過規定期限的,不予獎勵。非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騰空搬遷(以騰空移交為準)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商業用房按被徵收房屋面積200元/平方米計算,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徵收房屋面積100元/平方米計算;超過規定期限的,不予獎勵。

(五)網格獎。以劃定的網格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該網格所有戶全部簽約和騰空的每戶加獎12000元;超過規定期限或雖已全部簽約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全部騰空的,則該網格內所有戶不加獎。

(六)住宅房屋市場化安置獎勵。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在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不含附屬物、裝修)120%補償的基礎上,給予每戶20000元的獎勵,同時可再享受貨幣補償市場化安置獎勵,獎勵結算方式分以下兩種,住宅房屋貨幣補償安置戶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1.住宅房屋貨幣補償安置戶在補償結算時要求一次性結清的,可按被徵收房屋面積每平方米1000元一次性計發購房獎勵;

2.住宅房屋貨幣補償安置戶自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經本人申請,審核同意後最多可再延長24個月),在紹興市區範圍內自行購買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用於安置的,可給予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不含附屬物、裝修)的10%的購房獎勵。所購房屋價值低於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的,按所購房屋價值(稅務部門計稅價值為準)的10%獎勵。被徵收人在提供購房獎勵申請、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等資料,經項目實施單位審核確認後予以支付。

六、簽約及騰空搬遷期限

1、簽約期限:

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5日

2、搬遷期限:

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

七、手續辦理

(一)選擇貨幣補償的,憑簽訂《紹興市越城區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書》、騰空單辦理領取補償款手續;

(二)選擇產權調換的,憑簽訂《紹興市越城區房屋徵收產權調換補償協議書》、騰空單辦理找補手續。

八、徵收實施單位

受紹興市越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託,紹興市越城區府山街道辦事處為本項目的徵收實施單位。

拿到拆遷款後

您想怎麼數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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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拆拆!越城偏門近2萬方房屋將被徵收!補償價11531元/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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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這波拆遷戶吧!

可以住新房啦~

拆遷款和安置房都有得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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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生產資訊,我們是資訊的搬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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