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米脂縣「4.27」趙澤偉故意殺人一案陝西高院已覆核終結

陝西省榆林市米脂縣發生的“4.27”趙澤偉故意殺人案件,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2018年7月10日作出刑事判決,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8年7月24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該案報送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核。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現已複核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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