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男子去運城拉羊,返回到侯馬時被拘留,怎麼回事?

8月1號上午,李xx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晉LL7xxx號五菱牌灰色輕型普通貨車

從洪洞出發到運城拉羊。

返回途經侯馬市。23點06分,在侯馬市高村執法站被侯馬市交警大隊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款之規定,侯馬交警對違法行為人李xx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十日。

洪洞男子去運城拉羊,返回到侯馬時被拘留,怎麼回事?

李xx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後悔不已,他說:“我想著就跑這一趟,不會有事的,這輩子再也不開車了。”侯馬市交警大隊二中隊負責人給李xx講:“你這種心存僥倖心理的想法是不對的,在沒有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駕車上道路行駛,將會對自己和他人以及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危害。另外,你按照規定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後是可以駕駛機動車的。”李xx說:“我從拘留所出來後就去報名考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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