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盤點丨十大立法亮點

2017年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的最後一年。縱觀這一年,立法工作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這一年的立法成績顯,在重點領域有新法出臺,在立法質量上不斷提高。

今天,人民法院報編輯部梳理、總結了其中最受社會關注,特別是與司法工作關係密切的10項立法工作,並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及人民法院法官予以點評和解讀。

人民法院報總結的2017年度十大立法亮點分別為:民法總則、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紅十字會法、國家情報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國歌法、刑法修正案(十)、公共圖書館法、反不正當競爭法。

應人民法院報之邀,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九三學社四川省委委員王明雯,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長城學者孫憲忠,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龍電律師事務所主任李亞蘭,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華寧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黃超,全國人大代表、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彭長城,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教授趙秉志,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葛紅,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法官何瓊闡釋了十大立法的典型意義及重大影響,並予以精彩點評。

1.民法總則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編,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共分基本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附則11 章共206 條。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法總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孫憲忠(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長城學者):

民法總則的制定是民法典編纂的第一步,其現實意義並不限於民法制度建設之內,而是要影響到我國法律體系整體或者全部。民法總則的重點是成分承認和保護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權利,該法按照民法的科學性體系性原理,不僅僅規定了傳統民法中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而且更加充分地強調了自然人的人身權,還根據現實生活的發展,規定了信息保護和數據保護方面的權利。民法總則在建立符合中國國情和現實的民事制度體系和知識體系方面也作出了極大努力,實現了重要的思想更新和制度更新。

2.法官法等八部法律(修改)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對法官法、檢察官法、公務員法、律師法、公證法、仲裁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處罰法修改的決定。本次修改對法律職業人員範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禁止從事法律職業的情形等作出規定,為進一步推進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提供了更為完備的法律保障。

葛紅(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

加強新型辦案團隊建設,切實發揮改革的整體效能,關鍵是要擁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的法官隊伍。所以把好法官入口關,對確保司法體制改革的成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本次修法對初任法官重視用考試加考核的方式擇優選任,就是加強對於初任法官素質和能力的考察,確保進入員額法官隊伍的人員具備較高的專業素養、良好的職業操守和敬業的工作作風,在每一個案件審理中正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3.紅十字會法(修改)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紅十字會法自1993 年10 月31日頒佈實施以來,對於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維護人的尊嚴,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保障和規範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發揮了積極作用。施行24 年後,該法迎來首修,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17 年5 月8 日開始施行。

王明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九三學社四川省委委員):

此次修訂不僅是推動紅十字會改革的需要,更是提高紅十字會公信力的要求。一個重要原因是近年來發生了一些影響紅十字會公信力的事件,引發了中國紅十字會的信任危機。

因此,新修訂的紅十字會法進一步完善了紅十字會的職責,專章增設了法律責任,還增加了紅十字會在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捐獻等工作方面的職責。最大亮點是著重強化了對紅十字會的監管。其修訂意義重大,為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職、提升紅十字會公信力、推動紅十字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4.國家情報法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國家情報法就是其中一部。國家情報法分為總則、國家情報工作機構職權、國家情報工作保障、法律責任等。

王明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九三學社四川省委委員):

國家情報法與之前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一起共同構成了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並起著統領作用。

國家情報法的制定讓國家情報工作走到了前臺,不僅為國家情報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原則、法律依據,也在總結國家情報工作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立足於國家情報工作實際,對國家情報工作的體制機制、國家情報工作機構的職權及國家情報工作的保障、法律責任等內容作出了原則性規定。其制定和實施對於加強和保障國家情報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5.行政訴訟法(修改)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隨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修正行政訴訟法的決定,我國正式確立了行政公益訴訟制度,豐富了我國行政訴訟制度的具體類型,拓展了我國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進一步提升了行政訴訟的社會價值。

李亞蘭(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女律師協會會長):

相對於民事公益訴訟而言,我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起步較晚。歷經2 年、13 個省區市的試點,“千呼萬喚始出來”,終於確立了行政公益訴訟。

此次修正還在充分吸取試點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確立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行政公益訴訟類型。

上述事項也正是近年來社會反響大、社會關注度高、涉及國計民生的大問題,將其列為首批認可的行政公益訴訟類型,不但擴大了現有的行政訴訟受案範圍,也必將有力打擊、震懾在上述四方面的“行政不作為”、“行政亂作為”現象,以在最大程度上發揮行政訴訟的功能。

6.民事訴訟法(修改)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的決定,民事訴訟法進行了第三次修正。這次修正的重點內容是確認人民檢察院的公益起訴主體資格。修正案完善了公益訴訟的主體內容,增強了公益訴訟在司法實踐中的可適用力度,也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

孫憲忠(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長城學者):

這次修正是貫徹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立法體現和進步。雖然此前的公益訴訟的法律條文,關於起訴主體是有規定的,但是內容並不清晰明確,訴訟形式、舉證分配、因果關係認定、既判力等問題以前還都沒有立法的明確規定。

修正後,這些問題逐步得到了解決。依據修改後的規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損害多數人利益包括損害環境利益的訴訟,起訴時可以採用代表人訴訟的形式。訴訟代表人由當事人推選,也可以由法律規定為能夠代表國家利益的機構。民事訴訟法的修正,對於彌補法律缺陷意義顯著。

7.國歌法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國歌法於2017 年10 月1 日起正式施行。該法對奏唱國歌的場合、禮儀,關於國歌的教育、法律責任和國歌詞譜的版式等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黃超(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華寧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這是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將激勵所有中國人民唱響、唱好這首最莊嚴、最神聖的巍巍大國之歌。

國歌是國家主權和尊嚴的象徵,凝結著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實現國家富強的歷史和精神。《義勇軍進行曲》也是唯一寫入憲法的文藝作品。國歌法的制定出臺,以國家立法的形式落實了憲法規定的國家標誌制度,意義重大,保護的不僅是一首歌,是國歌背後的國格,體現的是國家意志和民族精神。

國歌法主導思想是宣傳國歌,鼓勵公民唱國歌,特別是對廣大青少年學生的教育意義重大,有助於引導青少年瞭解國家民族歷史,更好地投身民族復興偉業。

8.刑法修正案(十)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2017 年11 月4 日,刑法修正案(十)獲通過。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歌的行為被寫入刑法,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趙秉志(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教授):

無論是立法內容還是立法形式,刑法修正案(十)增設侮辱國歌罪的做法都值得充分肯定。

一方面,立法內容具有相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國歌和國旗、國徽都是我國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標誌和象徵,它們代表著國家的主權和形象,凝聚著愛國精神。該法將侮辱國歌的犯罪行為納入刑法的規制範圍,既與國歌法第十五條實現了有機銜接,同時也與侮辱國旗、國徽罪的刑法規定相協調,體現了罪刑法定原則和刑法的“後盾法”特性。

另一方面,在立法形式上亦值得肯定。該法延續了我國自1997年刑法典頒佈後以修正案作為主要修法方式的做法,既體現了刑法修正案修法內容針對性強、修法方式靈活簡便的特點,也維護了我國刑法典的統一性與協調性。

9.公共圖書館法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這是我國第一部圖書館專門法,為了加強對公共圖書館管理,推進公共圖書館事業的發展,較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公共讀書閱覽權利而制定。

彭長城(全國人大代表,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

公共圖書館法是國家文化法律制度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此法的實施將推進全民閱讀,最終提升國家的文明程度和國民的整體素質,有以下特點:

一是確定公共圖書館的地位。公共圖書館是社會主義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承擔著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提高公民文化素質、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使命。二是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公共圖書館建設格局,在設施建設、法定條件、服務提供、經費和人員等方面明確和強化政府的保障責任。三是加強管理,提供優質服務。推動公共圖書館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應用現代科技提升服務效能,對服務質量進行考核。四是按照標準化、均等化原則,細化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措施。

10.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2017 年11 月4 日, 時隔24年,不正當競爭法首次修訂。為了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從多個方面加強和完善了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

何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法官):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立足現實,著眼於滿足新時代發展的司法需求。一是增設了一些明顯具有不正當性的行為類型,尤其是針對互聯網領域出現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設置了專門的條款,解決了規則缺位、無法可依的問題,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二是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原有的一些規定作了細化或調整,比如完善了關於混淆型不正當競爭行為、商業賄賂、商業秘密等方面的規定;三是釐清了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鄰法之間的關係,使法律體系更為協調一致。

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重要保障,相信隨著該法的實施,自由公平、誠信守法的競爭氛圍必能得到進一步的培育與深化。

大家都在看

年度盘点丨十大立法亮点

您的投稿、意見和建議,請發到這裡:[email protected]

來,一起做個手指操:長按上圖指紋→識別圖中二維碼→添加關注。OK,今後我們就可以常見面啦!

如果喜歡,請點一下左下的大拇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