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滕州王某因喝酒把工作給喝丟了,而且還把自己給喝到拘留室了!詳情如下↓↓↓
滕州電視臺採訪交警
具體詳情解讀如下
很多人頭天晚上喝了酒,以為第二天開車上路不算違法,但是喝多了,酒還沒消駕車上路,就構成酒後駕駛了。這不,7月13日一大早,在紅荷大道與善國路交叉路口,駕駛人王某酒後駕駛營運大貨車,被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查獲,不但要被罰款拘留,同時因駕駛證被吊銷就連工作也要丟了……
![拘留!罰款!吊銷駕照!滕州這名司機因隔夜酒砸了飯碗!](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上午10時38分,一輛牌號為魯D1719*重型半掛牽引車沿紅荷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紅荷大道與善國路交叉路口時,被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攔停例行檢查。司機一下車,民警就聞到了一股酒味,“你喝了多少酒啊?”民警詢問道,“開車哪敢喝酒啊,就是頭天晚上喝了點,這總不會還算吧。”駕駛員面對民警的詢問理直氣壯的回答。民警當場對其進行酒精呼吸檢測,檢測結果是68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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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將其帶至交警大隊交管科執法辦案區詢問得知,駕駛員姓王,持有準駕車型為A2的駕駛證,給僱主打工幫人家開大貨車,事發當天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使用性質是貨運,屬於營運車輛。王某交待,頭天晚上和幾個朋友聚會喝了些白酒,感覺是頭天晚上喝的酒,休息了一晚上到早晨應該酒醒了,就開著車送貨了,沒想到還是被查出酒駕。王某稱自己的工作性質也知道開車不能喝酒,但是沒想到頭天晚上喝酒還能被查出來,對自己因此失去工作表示萬分後悔。
編後語:事後,瞭解到,今年46歲的王某正值壯年,上有80歲的老母親,下有兩個上學的孩子需要供養,這次違法行為不僅讓他進了拘留所,還砸了自己的飯碗,失去了駕駛營運車的資格,可謂教訓慘痛,警示深刻。
酒駕相關法律知識普及
飲酒駕駛
條件: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
直接成本 =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
條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附加成本,請重視!!
如果你醉駕留下刑事犯罪檔案,子女可能和參軍入伍無緣,因為你的犯罪檔案會成為他們政審的障礙。
沒有子女,也不能任性。安保、航空、報考軍警校,你都會因犯罪記錄受限。
你說自己有工作,不怕被拒,那也錯了。如果你是國家幹部、公務員,因犯罪判刑,公職和黨籍只怕要“雙開”了。如果不是公職人員,你因醉駕判刑,用人單位指不定就會把你“炒”了,那也很抱歉地告訴你,你沒法得到經濟補償。
如果你需要辦理移民或留學簽證,請你先出示無犯罪記錄證明,絕大部分國家都會把有犯罪記錄的人拒之門外。
如果你是營運車司機,即使重新考回駕照,也終生不得從事營運機動車駕駛工作。
如果一旦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成本則是無窮大。
圈圈有話說
圈圈在這裡要鄭重提醒大家,交警部門查處酒駕不是以駕駛員飲酒後和再次駕車間隔的時間長短為依據,而是根據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標準,因此不管“當天飲酒”還是“隔夜飲酒”,只要達到酒後駕駛標準,駕駛人都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一定要牢牢記住: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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