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決執行難」執行幹警高效辦案,兩小時執結兩案

「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干警高效办案,两小时执结两案

「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干警高效办案,两小时执结两案

為確保在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得到保障,敦化法院執行幹警開啟執行加速模式,全力提升執行效率,讓申請人切實感受到幹警高效的工作速度與端正的工作態度。6月21日上午,敦化法院執行幹警兩小時內執結兩案,執結標的案款共計人民幣七萬餘元。

周某彤與吳某鵬教育機構責任糾紛一案和崔某玉與張某生、趙某傑、何某春、曾某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後,分別作出(2017)吉2403民初1758號民事判決書和(2018)吉2403民初48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書生效後,由於兩起案件的被告都沒有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遂原告周某彤和原告崔某玉分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後,執行人員及時向兩起案件的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6月21日將兩起案件被執行人傳喚至法院,向其釋法明理並告知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將面臨的法律後果,在強大的法律震懾下被執行人同意即刻繳納執行案款。至此,兩案件圓滿結案。

“執行難”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難題。為高效、快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就要有“今日事,今日畢”的精神。兩小時連結2案,彰顯了執行幹警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攻堅戰的決心,也是開展 “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活動的又一成功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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