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決執行難」被執行人主動還款 案件順利執結

「基本解决执行难」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9月25日,敦化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敦化市某建材廠購買樹脂瓦、配件等,敦化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出具欠據,共拖欠貸款77823元。2017年4月10日,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約定被告敦化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共給付原告敦化市某建材廠貸款77823元,其中於2017年7月31日前給付原告敦化市某建材廠人民幣3萬元,剩餘47823元於2017年12月31日前給付,被告高某對該貸款承擔連帶給付責任。但被告遲遲未給付貸款,敦化市某建材廠負責人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幹警隨即向被執行人敦化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某送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

7月17日,經過法院執行幹警的耐心勸說,被執行人高某主動來到法院交納案款10000元,7月23日,向申請執行人王某償還案款、案件受理費、執行費等剩餘全部案款48440元。至此,該案件順利執結。

「基本解决执行难」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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