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著名儒學傳承人物——公孫弘傳

公孫弘(公元前200年—公元前121年),名弘,字季,齊地菑川人(今山東壽光南紀臺鄉人),他出身貧寒,曾在海邊牧豕為生,早年曾任獄吏,因罪被免職。40歲時開始研究《春秋公羊傳》。

中國歷史上著名儒學傳承人物——公孫弘傳

公元前140年,漢武帝即位,60歲的公孫弘,以賢良被徵為博士。後因出使匈奴不合帝意再被免職。公元前130年(元光五年),詔令徵求文學儒士,淄川國推舉公孫弘應詔,其策奏被漢武帝選為第一,召見後拜為博士。十年之中,從待詔金馬門擢升為三公之首,封平津侯。公孫弘是西漢建立以來第一位以丞相封侯者,為西漢後來“以丞相褒侯”開創先例。其在職期間,廣招賢士,關注民生,併為儒學的推廣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曾著有《公孫弘》十篇,現已失佚。

中國歷史上著名儒學傳承人物——公孫弘傳

公孫弘“恢奇多聞”,通曉文書法律,並以儒術加以文飾。在朝議事,善於體察武帝心意,提出多種意見以供選擇;如果不合旨意,並不堅持己見,因此頗受武帝賞識,不久被提升為左內史。他常為順從皇帝而改變原來商定的議案,因而遭到一些王公大臣的非議,但武帝反倒“益厚遇之”。公孫弘“為人意忌,外寬內深”,陽善陰惡。生活節儉,雖俸祿豐厚,仍布被粗食,而以大部俸祿供養故人賓客。

中國歷史上著名儒學傳承人物——公孫弘傳

公孫弘與人相處也有偽善陰險的一面。在奏事前,“嘗與公卿約議”,但臨到奏事時卻常常為了順從皇帝的意思,而改變原來商定的議案。因而遭到一些王公大臣的非議。主爵都尉汲黯曾當庭詰責說:“齊人多詐而無情實,始與臣等建此議,今皆背之,不忠。”漢武帝隨即問公孫弘,弘回答說:“知臣者以臣為忠,不知臣者以臣為不忠。”漢武帝不但不責怪他,反倒“益厚遇之”。公元前。126年為御史大夫,兩年後拜為丞相,封平津侯。元狩二年(前121年)春三月戊寅,做了6年丞相的公孫弘薨於任上,諡號獻。

中國歷史上著名儒學傳承人物——公孫弘傳

公孫弘的儒學貢獻。漢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公孫弘提出並擬定了為“五經博士”設弟子員的措施,以及為在職官員制定了以儒家經學、禮義為標準的升官辦法和補官條件。內容大致可歸納為如下四個要點:1、遵循“三代之道”,以實現天下“教化”為務,先辦好中央官學,而後推廣於地方;2、規定為博士官設置正式弟子五十人。由太常擇民十八歲以上,儀狀端正者充任博士弟子,免除他們所擔負的國家徭役賦稅;3、設“受業如弟子”的旁聽生。由郡國、縣道邑推薦“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的優秀青年,經郡守、王相審查屬實後送報太常,成為旁聽生。旁聽生沒有定員;4、定期的考核及任用制度。規定滿一年後舉行考試,如能通一經以上的,就補文學。

中國歷史上著名儒學傳承人物——公孫弘傳

公孫弘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他居相位之時,上書請立太學,對儒學的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他又不是單純的儒家,他的思想中滲進了不少法家成分。他以儒術緣飾文法,將二者巧妙地結合在一起併成功地應用於國家治理的實踐,他的思想對西漢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中國歷史上著名儒學傳承人物——公孫弘傳

作為御史大夫,公孫弘審理遊俠郭解案件,將聲名顯赫的郭解斬首示眾;在卜式的問題上,他建議漢武帝不要因為奸佞小人的行為而擾亂了國家的法令;參與查辦主父偃案件,將主父偃推入深淵;審理淮南、衡山王謀反案,迫使二人自殺。雖然學術界對公孫弘的性格和人品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然而縱觀公孫弘的思想理論與實踐,他綜合儒、法思想,將先秦法家的思想精華融入到新的儒學體系之中,並將其積極應用於國家治理的具體實踐,這種儒法雜糅的思維觀念對漢代社會發展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他對西漢乃至中國思想史的發展作出的歷史貢獻應予以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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