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議」或許掉腦袋——從孔子誅殺少正卯說起

少正卯是何許人也?他是魯國大大夫,姓少正,名卯,自然也屬於貴族。其人能言善辯,是當時魯國的“聞人”。少正卯也與孔子一樣,也是多年聚徒講學的教育家。

“妄議”或許掉腦袋——從孔子誅殺少正卯說起

少正卯和孔子都開辦私學,廣招學生。相傳其弟子甚至比孔子還多,據說孔子弟子三千,賢人七十二人;少正卯則有弟子四千,賢人八十三人。大約因為少正卯的課講得精彩,多次把孔子的學生都吸引過去聽講,所以兩人之間實際存在利益競爭和心結。

後來,“魯國三桓”之一的季孫氏家臣陽貨“家臣掌政”、“陪臣執國命”,說白了就是篡權執掌魯國的國政。陽貨事敗逃亡後,重新掌權的季桓子想用博學多識、有巨大社會聲望、維護公室權威的孔子幫助“三桓”打擊當權的家臣,與魯國國君魯定公取得一致意見,讓孔子當了一陣子的魯國宰相——大司寇。

“妄議”或許掉腦袋——從孔子誅殺少正卯說起

魯定公14年,孔子上任“七日而誅少正卯,曝屍三日”。看來孔聖人也不是吃素的,雷厲風行,在魯國當上宰相剛七天就殺人,殺的就是魯國名人少正卯。

孔子的弟子們一向接受老師“寬以待人”、講“恕道”的教育,聽慣了“儒仁者愛人”、“焉用殺”的老調,孔子甚至反對“殺無道以就有道”的做法。於是有人忍不住問孔老師問什麼這一次使用了“雷霆手段”?

孔子回答:少正卯“心達而險”(通曉古今之變,敢於革命);“行闢而堅”(違背周“禮”,堅持革新道路);“言偽而變”(透徹講述革新道理),“記醜而博”(深知奴隸制腐朽和不穩);“順非而澤”(義正詞嚴的支持革命思想)五條罪狀。

“妄議”或許掉腦袋——從孔子誅殺少正卯說起

“心逆而險、行闢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在當時被認為是五種最惡劣品性,普通人中只要沾染了這“五惡”中的一條,就不能不施加“君子之誅”;而少正卯是身兼“五惡”的“小人之桀雄”,有著惑眾造反的能力,他和歷史上被殺的華士等人是“異世同心”。總的說來,少正卯聚眾成群,鼓吹邪說,譁眾取寵,已是小人中的雄傑,不可不殺,殺得其所!

現在看來,孔子殺少正卯主要的罪行是“思想、言論罪”,即少正卯的“歪理邪說”與自己的思想、主張相悖,淆亂人心。在歷史的相當長時間裡,由於儒家的正統主導地位,誅卯事件被作為“聖人治奸” 的典型案例。孔子與聖君賢相併列,少正卯作為“亂臣賊子”、十惡不赦者,孔丘此舉是以大聖誅大惡。

“妄議”或許掉腦袋——從孔子誅殺少正卯說起

然而,在當今社會,“因言獲罪”與現代法制社會的基本原則是格格不入的!說白了,孔子殺少正卯是因為其前期有利益之爭,後來上升到理論、學說和“意識形態”的鬥爭。少正卯才華橫溢、能言善辯、知識廣博,而且對社會下層民眾有著比孔丘大得多的親和力,有著率領民眾造反的政治影響力(儘管沒有造反的實際行動),所以孔子視少正卯為異端,非殺不可,以收殺一儆百之效,上臺後快刀斬亂麻殺了少正卯!

孔子此舉開了以思想、文字定罪的先河,一改春秋及戰國初、中期百家爭鳴的局面。而且看來孔子的這一舉措受到部分儒家學者的認可。比如北宋大文豪蘇軾就認為對少正卯“無罪而罰”沒有什麼不妥,認為少正卯用言論“疑眾”就該殺,殺少正卯式的人是清除法網之外的“遺惡”(除奸),算是用“江湖黑道”來彌補法律的侷限性。

“妄議”或許掉腦袋——從孔子誅殺少正卯說起

儘管後世一直為“誅卯事件”的真偽爭執不休,但是該事件已經作為一個經典案例被後人反覆引用,很多時候甚至禍及的是孔子的自己的儒家門徒。

比如宋朝大儒——理學家朱熹就曾被人參奏“請加少正卯之誅,以為欺君罔世、汙行盜名者戒”,就是有人給皇帝進讒言說:朱熹此人欺君罔上、欺世盜名,實際上他沒有自己宣講的那麼高潔清白,應該對他實施當年少正卯因妖言惑眾被殺舊例,殺了朱熹以警示他人。

還有,當年蘇軾在新任浙江湖州知府,上任後他依照慣例給皇帝上《謝恩表》,表中有兩句個人色彩較濃的感慨之詞:“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不料這些話被當政的新黨抓了小辮,說他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總之是諷刺政府,莽撞無禮。

“妄議”或許掉腦袋——從孔子誅殺少正卯說起

與蘇軾一向結怨的御史中丞李定揪住此事上奏蘇軾以詩文謗訕朝政,這就是史上有名的“烏臺詩案”。參奏之中言蘇軾有四大可廢之罪,其中一罪就是和少正卯“五惡”高度相似的“言偽而辯,行偽而堅”,這個罪就很嚇人了,甚至可以掉腦袋!

無獨有偶,蘇軾的弟弟蘇轍彈劾其政敵呂惠卿(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助手)時,也同樣拿“誅卯事件”說事:“蓋以堯之四凶,魯之少正卯,既非常人,不當複用常法制也。”大意是對呂惠卿也該用當年魯國少正卯的陳例,斷然處決!

好在宋朝當年的太祖趙匡胤在立國之初就既定了“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的國策,朱熹、蘇軾和呂惠卿等人才有驚無險,躲過一劫。

“妄議”或許掉腦袋——從孔子誅殺少正卯說起

百年長夜,因言獲罪的事例史不絕書,從先秦、兩漢,歷經三國魏晉、唐、宋、元、明、清直到民國。且不說封建社會,就是近代無論在北洋軍閥時代,還是後來的國民黨專政時代,言論自由始終是一個奢望的目標。

值得慶幸的是,經久不絕的因言獲罪案例並沒有掐斷國人前赴後繼追求言論自由的夢想,百年長夜也並不是一團漆黑,而是有光亮,有希望,如果那種格局能延續下去,終究有一天會進入一個言論自由有充分保障的正常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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