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朋友家幾天後她說家裡不見了一萬元,我被公安局傳換採血等,排除後可否要其賠嘗道歉?

黃雁


首先,面對公安正常問詢調查,每個公民依法配合是義務,最終排除你的作案嫌疑,起碼證明了你個人人品不差,而朋友丟錢是事實,因此你無權要求朋友賠償和道歉,如果不滿意以後不做朋友就好,其他純屬自取其辱。而且如果你們真的是朋友,就算警察不要你配合,自己也要積極參加採血,證明自己的清白;

其次,看看網友們對你提出的建議:

1 既然已經證明清白,既然是朋友,就不必要求賠償了。但今後,這樣的朋友還是疏遠點。

2 碰上這種情況很無奈,朋友是沒得做了,報案人主動道歉請求諒解,公安例行辦案無可厚非。弱弱地問一句:採血可以破案嗎?這是什麼技術?

3 人家丟錢是事實,你排除自己的嫌疑也是應該的,我就不明白別人道歉就夠了,賠償又是幾個意思,為什麼現在的人,動不動就要賠償乘火打劫嗎?

4 如果你朋友信任你,就該由她打電話給你解釋,叫你過來配合調查,而不是叫警方傳喚你過來,如果錢不是你拿的,你配合下警察工作是可以的,如果你朋友會做人,等證明不是你拿的話,他會和你道歉的,如果為人處事不好的話,不道歉你們以後就少來往唄,畢竟人家丟一萬塊錢,也不是小數目 ;

5 理解下按程序,你在現場警察肯定要排查你。警察經手過比你們關係還好的熟人作案多了去,憑什麼你覺得你在警察眼裡可以例外?


遊戲大咖王


俗話說“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憑什麼,你就去了人家,人家丟錢不能懷疑你?你還要賠償?能排除不是你乾的,就要偷著樂吧。多少人涉案了,案子一直未破,當了一輩子“嫌疑人“”。

“一萬錢不見了”,“被公安局傳喚”,由此可以解讀出:丟錢的當事人是報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也許你想的是朋友間的情義,但是盜竊案確是實實在在的刑事犯罪,如果報了案,破了案就不是賠償幾個錢就能了事的了。

盜竊罪量刑標準(各地經濟不同,起點也有差異。)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你朋友丟了一萬元錢報了案,如果抓到作案人員是會被判二、三年的有期徒刑。警察只是按著一個刑事案來偵查,這是一個很嚴肅的案子,法不容情,這裡不是談感情的地方。

你被傳喚到公安局採血可能有兩種情況:

一種,你朋友發現錢丟了,就直接報案,也提供了案發這段時間的來過案發現場所有的人,所有人員都被要求接受採血,而你正好是其中的一員。只是個例行的排查,就算你朋友很信任你,覺得你不可能拿錢,但是你朋友未必能影響到警察的偵辦方向。

你採血雖然麻煩了些,但被排除了作案的可能,也縮小了警察的偵察範圍。這種情況,你朋友只能讓警察“公事公辦”。

也因為盜竊案到過現場的人都可能被懷疑,都可能被盤查,如果案子沒破卻因為懷疑友人而傷了情感,很不值當,所以很多人發現丟失錢財,覺得破案無望,就選擇了自認倒黴,而不去報案。


另一種,是你在案發時間去過他家,你朋友就懷疑你拿了錢,主動向警察提出自己的懷疑,你被例為懷疑對象,然後警察傳喚你進行採血。


你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人品過硬,朋友關係“夠鐵”,不能被懷疑,而實事是無緣無故卻被傳喚被採血,難生出些被侮辱的感覺,咽不下這口氣卻又無處發洩。

但要求朋友賠償,現在並沒有法律依據,要對方道歉的話,可以試著跟對方提出,道歉了更好,不道歉也不要強求,必竟丟錢這種事誰也不想發生,很可能麻煩了你他也覺得不好意思。

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到來,好在有驚無險,只是個不開心的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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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悠然




西門觀點:如果你正好在朋友丟錢的時間段在朋友家,案破前肯定是嫌疑人之一,即便朋友相信你,你也應該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只要這樣,才能證明你的清白。

朋友一萬元丟失,作為普通家庭,不是一個小數目,因為家裡人比較多,肯定不好判斷是家人或者朋友(你)拿了這一萬塊錢,還是被外來小偷偷盜的,所以才選擇報警。朋友的做法完全正確。

你可能以為朋友這樣做不夠朋友,是對你的不信任。其實,你這樣想就錯了。因為,朋友丟錢時,家裡可能不僅只有你們兩個人,還有其他家人或者朋友,至少還要可能是外來小偷。

因此,只有報案,才有可能抓住小偷,追回損失,而且弄清楚究竟是誰偷的。如果不是你拿的,也可以證明你的清白。



你想,如果朋友丟了一萬元,認為都是家人和朋友,而不去報案,最後也沒能找到是誰拿的,結果會怎樣呢?

那就是,朋友家人和你都是朋友懷疑的對象。這樣一來,你恐怕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那麼,朋友還會像以前那樣信任你嗎?估計,你們的友誼也到此結束了。朋友不做也無所謂,重要的是你在朋友眼裡,是一個偷竊嫌疑犯。

那麼,最能證明自己清白的是誰呢?不是你自己,你再信誓旦旦說你沒偷,但有證據嗎?能自證清白嗎?至少很難。所以,最能證明你清白的就是公安民警。

因此,你不但不應該遷怒你的朋友,而且應該感謝他,感謝他證明了你的清白。我想,此事過後,你朋友對你更加信任了,你們之間的友誼會更深更牢固了。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朋友,我覺得你應該理解你朋友,不需要你朋友向你道歉。



因為公安局對你傳喚和抽血採樣,都屬正常的辦案程序,因為你當時在案發現場,這並非你朋友的本意,所以你不用對你朋友產生誤會,並不是他不信任你或懷疑你。



而且,傳喚你和抽血之後,也是對你一個更好的澄清,通過傳喚你將情況詳細認真地向辦案人員進行彙報,既可讓辦案人員收集好相關信息,為辦案提供了準確的依據,也有利於公安機關儘快破案;同時抽血採樣之後,更有利於證明你沒有偷盜你朋友錢款的物證,使你完全避開與你朋友1萬元錢被偷盜的關係。



而事實上,經過這些程序之後,使你儘快被排除了作案嫌疑,這對你來說是一個好事情;否則你朋友真的對你的懷疑就無法消除了。通過這件事情之後,你的為人更會得到你朋友的認可,你們今後的關係將更加牢固和更加鐵。願你人生快樂、生活如意,永遠是一個坦蕩蕩的、心底無私天地寬的正直的人,更是一個值得朋友信賴和託付的人!


財經深思


去朋友家幾天後,她說丟了錢,隨即報案。警察介入後,對你也進行了一些調查。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公民在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都有協助的義務,作為朋友的朋友自然更不在話下了。所謂:人正不怕影子歪!清者自清!咱們只不過是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罷了。對此完全不必介懷!事後,你們從派出所出來後的相視一笑,還用解釋嗎?朋友自是朋友,無需過多的語言,自能進行心靈的溝通!我曾遇到過一起案件:一個外國人獨自在飯店吃飯時喝醉了,旁邊有兩個認識他的青年,見狀便把他送回了住處,將他安頓在客廳隨後就走了。第二天一早,外國人向派出所報案稱:丟錢了!接警後,即介入調查。首先是向老外瞭解情況,通過翻譯瞭解到:該老外放在臥室櫃子裡的現金丟失了!而他提供的嫌疑對象正是頭天晚上,將他送回家的兩個青年!但是通過翻譯向老外瞭解到的情況是:兩個青年把他送到客廳就走了,沒有進入過臥室!也就是說沒外人進過他的臥室,他的錢怎麼會丟呢?那麼唯一的可能就是:頭天晚上他由於喝多了,在兩個青年把他送回家後,他擔心將錢丟失,所以把錢藏了起來,結果第二天起床後,在原來放錢的地方找錢,沒有找到,所以才報的案!初步得到這個判斷後,便請翻譯告訴老外,讓他自己先在臥室裡找一找。可是老外很不耐煩,堅持說自己丟了錢,為啥還要讓他自己在臥室裡找?



在我的堅持下,老外終於開始在臥室翻找了,先是找了床上,後又找了櫃子,最後把地毯也翻了過來!一邊找一邊嘴裡不停的叨叨,翻譯告訴我,他是在說:"你看沒有吧,沒有吧,丟了錢不破案,讓我找!"眼看都要找完了,還沒結果,我這時心裡也沒底了,但還是堅持讓他找到最後一步即:櫃子底下。因只有這裡沒找過了。在我的堅持下,老外很不耐煩的拿起一個衣服架,說:"你看有嗎,你看有嗎?"邊說邊用衣架在棍子下邊劃拉。可他說著說著突然不說了,因為隨著他的劃拉,一沓、兩沓、三沓,他所謂丟失的錢,全部出來了!至此我才鬆了一口氣。這說明:老外酒後怕錢丟失,給藏起來了,但事後卻又給忘記了,所以才發生了之前的事情。藉此我想說的是:公安機關辦案,是會認真負責的,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絕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比如:剛才所說的兩個做了好事的青年,至今他們也還不知道,還有這麼一件事兒,差點會找上他們!



hyh139


我覺得這個問題問的暴露了你的玻璃心。如果是我,不但不需要對方賠償道歉,而且會感謝她報警,求證了自己的清白。

一萬元,對有錢人來說算不了什麼,但是對於工薪階層,那也要兩三個月的工資,誰不心疼?一般家庭,也不會取一萬塊錢放家裡,說不定這一萬還是人家要應急的錢。如果我家裡的一萬元丟了,我的心裡也會非常不舒服,如果當天來了好幾個人,那不管是誰,都會在我心裡懷疑一番,這不是不信任誰懷疑誰的問題,而是人的一種本能。

不知道你的朋友一共讓幾個人去公安局採血了,也不知道你們平時的關係如何。如果有好幾個人,而且你倆平時關係很好的話,她可能是為了公平起見才讓你去的,畢竟家裡來了幾波人,挑挑揀揀讓人去採血,被採人以後知道了,彼此之間的芥蒂就產生了。作為她的好朋友,你應該理解她才對。如果就你一個人去採血,那你更應該去,就你一人去她家,她家錢就不見了,她不要求採血,自己都應該提出這個要求,這就和俗語說的:一人不進廟,是一個道理。沒人能證明自己的清白,那就採用科學方式好了。

你就慶幸你的朋友的舉動吧,這樣對誰都好,如果她抹不開面子,一直心裡壓著這件事,對你對她都不是好事。她心裡暗暗懷疑你,勢必會對你產生看法,你又不知情,但是又覺得她對你變得冷淡了,這樣的關係你覺得對等嗎?不對等的關係還會健康發展下去嗎?分道揚鑣是你們最終的結局。

你覺得委屈,是因為覺得關係好,還這樣不信任自己,如果你這樣想的話,那我就想問問你,白銀連環殺人案的罪犯高承勇,那麼謹小慎微的一個人,平時生活中誰能想到他罪行累累?這個世界誰都不能保證誰,有時候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第六感覺有可能是假的,唯有科學,才能讓一件事真相大白。

打開心結,好好珍惜朋友之間的情誼吧,心胸放寬闊一點,只有這樣,友情才能長久保持下去。


小米愛榴蓮520


這個情況其實很正常,在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特別是這種盜竊案,走訪調查並詢問周邊親朋好友是必要流程,為了獲取有用線索,而公民有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的權利,很多作案都是熟人作案,所以對你的詢問採血恰恰也是對你排除嫌疑的一種方式,也是對你的保護。

作為你朋友來說,讓你遭遇被傳喚採血這件事並不是他的本意,也許他都不知道會有這樣的過程,但如果你排除嫌疑,而他又知道了這件事,他也許應該站在朋友的角度跟你說句客氣話,麻煩了辛苦了之類的。

作為你來說,你會覺得這對你是一件麻煩的事,讓你添堵的事,但如果你把他當做朋友,這就當是幫了你的朋友吧。

曾經遇到一件事,一個女的,暫且叫她小紅吧,小紅在她朋友家裡去玩,準備在她家住,結果她朋友晚上收拾包包發現錢包裡少了一萬元,這個事說不清楚,就只能報案,民警到場後,最首先懷疑的當然是小紅,小紅自己心裡也明白自己會被懷疑,但是看到朋友六神無主的樣子,她很主動的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最後,結局很狗血,那一萬塊錢是她朋友的老公,離家出遠門的時候拿走了,但當晚電話一直聯繫不上,而她朋友又一口咬定老公走的時候沒拿這個錢,所以調查了一晚上白忙活,還把裝錢的包包當做物證封起來拿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白天聯繫上她老公才真相大白。

你說小紅和她朋友會怎麼樣?小紅需要她朋友的道歉嗎?我想真的朋友是沒必要這麼要求的,彼此心有靈犀,不說破。

最後,果然,小紅耐心的陪在她朋友身邊,第二天還陪她去派出所取回了之前被當做物證的包包,兩人手挽手,相視一笑。


半個西瓜半個橘子


一萬塊不是個小數目,可以立案調查了。

公民有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的義務,被公安局傳喚,屬於公安調查的必要過程,因為自己也有嫌疑。或許朋友並沒有想到會讓你去抽血,她也可能會很羞愧,所以你要理解傳喚你是正常的程序,這樣才能排除你的嫌疑還你清白!



賠償?道歉?我感覺還是沒有必要吧!

賠償道歉,肯定不好吧,以後還見不見面?畢竟朋友一場,朋友可能也是無心之失。朋友家丟失錢財,你恰巧那幾天在他家裡,安心配合調查就好,空口無憑,只有經過調查,才能水落石出!事出事中事後,我們都要平常心對待,積極配合,多理解,你們還是好朋友!


簡簡單單便是人生


有句話叫人心隔肚皮。如果我的朋友這樣對我,我頭一個感覺就是心寒,冰涼徹骨。我會配合調查,以證明我的清白,然後天涯路遠,永不相見。

一個人的人品,是最重要的,關乎一個人的聲譽,對我來說,被自己的朋友當成了懷疑的對象,是極大的羞辱。我也知道有些人交友不慎,吃過虧,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是,如果是我相交多年的朋友這麼懷疑我,我,我一定要證明我的清白,不管怎麼樣,我會讓他明白,我不是這種人!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的朋友幾乎和我差不多的性格,都不會坑人害人,所以活的輕鬆自在,也可以說不設防。但我們不是傻子,朋友之間可以,外人當然要防。

時間是檢驗一個人的真諦,多年相交已平淡如水,但彼此牽掛。我指的是真朋友,那種酒肉朋友,我也沒有,我也無話可說。

多年的交情,情誼甚至超過親戚。我的一個朋友,把她的私房錢存在了我的卡里,如果沒有徹底的信任,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也有孩子,我經常對他說,咱不稀罕別人的東西,缺什麼告訴家長,絕不允許你拿人家的一分一毫!不是自己的東西,我絕不眼紅,人家的就是人家的,和我沒關係,不是自己的財,拿了還怕遭災呢。

就因為這樣,我買了房子,因為裝修錢不夠,,本想等等,再攢些錢再說,可是朋友第一時間送來兩萬,解了我燃眉之急,我很感激,省吃儉用一年還了她,人都要有良心,你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你。

扯遠了,主要看這題目有感而發,我沒碰到這種朋友,人家也不當你是真朋友。如果彼此沒有信任,這種朋友,不要也罷!道謙也不必了,因為從此以後是路人!


人在做天在看報應不爽


我覺得你被公安局傳喚只是其中的一個程序而已。朋友既然報了案,警察肯定會要調查所有的嫌疑人,要求你的朋友提供在這期間到過她家的人,你肯定會列在其中。即使你朋友對警察說百分百相信你,為了確保萬一,警察肯定也會傳喚你。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慼慼。作為公民,配合警察調查也是應該的。再說恰好是在你去朋友家的時間段她丟了錢,作為朋友的你,更應該儘早洗脫自己的嫌疑,證明自己的清白。畢竟盜竊案熟人作案的比例還是比較大的。

所以就不要提賠償的事情了,那樣只會破壞你們的友情。你應該去關心一下朋友,案件破了沒有,丟失的錢找到沒有。這才是一個好朋友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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