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江蘇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如何發放?

和氣生財陸素和


很多夫妻在國家提倡生育一個子女期間,響應國家號召,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按照江蘇的政策規定,這些人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九條,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準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具體程序如下,各個地市會有一些差異:

1、本人申請。在辦理退休手續的同時,向所在退休單位或退休單位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


2、審核發放。系企業直接支付的,由所在退休企業直接兌付;系縣財政支付的,由勞動保障部門直接存入個人養老金賬戶。

3、如果企業堅持不履行一次性獎勵責任的,可以到企業所在地的街道(鎮)計劃生育窗口登記,經審核後,由市衛計部門委託稅務部門代徵。

2018年開始,江蘇部分地市對一次性獎勵發放辦法進行了調整,對於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將調整為向街道衛生計生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確認後由社保中心代發一次性獎勵金。因此,具體方式最好還是需要諮詢一下當地的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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