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需逢對手

愛,需逢對手

前段時間,朋友圈流行一篇關於魯迅髮妻朱安的文字《魯迅妻子朱安:一生欠安》,作者李夢霽。

文章寫得好,以朱安自述的口吻,講傳統嫻淑女子的隱忍順從,還有這類女子寧靜無波彷彿無情無緒泥胎木塑內裡的哀傷愁腸。

是的,朱安也是一個人,一個血肉之軀有愛慾有春夢的活的人。她的一生被偉人的光芒遮蓋,誰會留意小人物螻蟻般的夢想。

文章是一個朋友轉給我看的,他說他看到了故事的另外一個面,覺得對魯迅這段婚姻有了新的認識。我說,但是,若換作我是魯迅,對朱安,我也是不會愛的——

因為,愛,是一場棋逢對手的博弈,魯迅與朱安,不在一個頻率、一個等級。

很多人為徐志摩的髮妻張幼儀不平,因為張幼儀實在是一個優秀的女性,在與徐志摩離婚後,她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定位,活出了自己的光彩。然而,在與徐志摩的婚姻存續期間,她不過只是個凡事點頭應"是"的小媳婦,一個標準而呆板的封建式女子。所以在留洋歸來的詩人眼裡,她不過是一個"鄉下土包子"。與其說徐志摩拋棄了她,不如說,徐志摩用停妻另娶的殘忍成就了她。

徐志摩為林徽因如痴如醉,為陸小曼神魂顛倒,不過因為,她們成就了他愛逢對手的渴望。但林徽因庶女的出身造就的謹慎理性,令她無法擺脫世俗的束縛與詩人大演對手戲,最後選擇逃離了這段感情。而陸小曼,被眾星捧月的名媛人生裡花團錦簇事事順遂,唯獨缺少了一次炙熱的碰撞和一個頻率相當的愛人。她一帆風順的人生不會教給她用理性控制愛慾的烈焰。所以她和徐志摩的相遇,那些流傳歌詠的美好詩句,那些讀來令人發膩的兩地情書,那場驚動海上的桃色事件,是兩個碰上了對手的情種無法逃避的宿命。

愛,就像噴嚏,是忍不住的。愛逢對手,總要有一場轟轟烈烈天雷地火的碰撞和宣洩才能歸於平和。

朱安的悲哀,也許只是,不該嫁給魯迅。換了另一個平實人家普通丈夫,夫妻相敬,未嘗沒有一段現世安穩歲月靜好。只可惜,她,永遠無法觸及魯論精神世界的哪怕一點邊角。所以,始終,她只是他母親強贈與他的一份不得不受又不被待見的禮物。愛,需逢對手所以大觀園裡,那麼多鶯鶯燕燕,處處討胭脂吃的風流公子賈寶玉,真正能入了他心的,始終不過一個林妹妹。寶姐姐瑩潤如雪端方知禮,而寶玉一句"若是林妹妹,斷不會說出這樣混賬的話來",便判了她在這場愛情角逐中的死局:寶玉的愛情世界裡,木石有前盟,金玉非良緣。

只是,愛逢對手,從來奢侈。況且今日合拍的對手,尚不知明日是否仍在一個頻率。所以好的婚姻講求的是共同成長。否則,再美好的遇見,到最後,也會淪為一地雞毛的苟且瑣碎,如前文所說的徐志摩與陸小曼。孫燕姿的歌裡唱"愛情是流動的,不由人的……"

所以我一直喜歡一個英文單詞,叫做soulmate(靈魂伴侶)。一對男女,財富地位學識樣貌的匹配是世俗標準的匹配,最難的,是靈魂層面的共鳴與匹配。

愛逢對手,只可遇,不可求……(涓子)

愛,需逢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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