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強化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深入發展的政策措施》發布

瀋陽市政府近日發佈《瀋陽市強化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瀋陽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

每年建設5個院士工作站

瀋陽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大型科研儀器等科技設施、資源開放共享。加強瀋陽市科技條件平臺建設,對平臺服務機構和工作站按績效給予後補助資金支持。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券政策,對企業和創業團隊購買科技條件平臺服務機構服務的,給予最高科技服務金額6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級重點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後補助200萬元、10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批的市級重點科技創新平臺按績效擇優給予後補助50萬元資金支持。

在全市開展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工作,實行全年動態申報,完成每年建設5個院士工作站,柔性引進院士不少於5人的工作目標。以舉辦高端學術會議為載體,開展校企、會企合作,更好地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瀋陽創新創業大潮。組織舉辦中國海智創新創業大賽,積極引進海內外人才及項目。

引導高校及科技型企業

申請科研成果專利

在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方面,《措施》提出,要依託中國(瀋陽)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高端裝備製造業領域專利快速申請、審查、確權、維權機制,做優“一站式”服務平臺。積極引導高等院校及科技型企業對科研成果及時申請專利,鼓勵大學生創業項目申請專利。提高知識產權信息利用效率,搭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為創新主體和中介機構提供專業化服務。

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維權“閃電”“雷霆”“護航”等專項行動,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推動雙創企業到遼寧股權交易中心展示、掛牌,篩選優質企業到新三板掛牌融資。探索設立瀋陽市科技創新投資基金,重點支持原始創新、成果轉化、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

科研人員離崗創業

深入實施國家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支持計劃和海外赤子為國服務行動計劃,落實瀋陽市支持留學歸國人員來沈創新創業實施細則,促進更多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沈工作。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發揮瀋陽市高層次人才創業扶持資金支持引導作用,重點對領辦、創辦、合資興辦經濟實體或以技術入股等方式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給予支持。扶持期限為初創期(成立之日起3年內),最高連續扶持時限為3年。

對培育進入自創區核心區域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庫、科技小巨人企業庫、瞪羚企業庫的創新創業載體給予相應獎勵。對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域高新區內創新創業載體,每培育1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包括期滿後再次通過認定)給予1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培育1家企業進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庫,給予1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每培育1家瞪羚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獎勵。

此外,瀋陽還將加強創業投資領域信用建設。推進市創業投資企業備案記錄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交換共享。將政府投資基金出資人及管理人員不良行為記錄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並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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