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簽證所規定的停留期15天是如何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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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過日本的朋友,很多會有這樣的以為,同樣是入境,有的給15天簽證,有的給30天,有的給45天,一個朋友的母親來日本探親,本來打算呆3個月的,結果入境時候只給了15天的簽證,沒給我朋友氣死,這是探親,不是觀光,訪友,怎麼就給這麼幾天,去東京入管局理論去了,結果可想而知,沒戲。在成田機場和羽田機場入境,入管(入國管理局)的權限極大,退一萬步講,就算是簽證給的時間少了,基本上也不會更改,所以去日本入境時一定給入管官員留個好印象,簽證時間給短了,就沒辦法改了。很多人以為去日本,只要是材料沒問題,都能下籤證,理論上是對的,但是日本是反簽證,就是所有的都以東京入國管理局為準,也就是他老大,日本駐中國大使館,給你發籤證了,在日本機場,不讓你進,你也是要原路返回,沒有解釋的餘地,當然了大家一般自由行也是一週,15天也是夠用了。

現在書歸正傳,一般下籤證是3個月有效期,這3個月裡,你什麼時候去都行,只要是在3個月範圍內,15天的停留期是如何判定呢,就是你坐飛機到達日本的當天開始算起,一共數15天,你1日到的東京,15日就是最後期限,最後一天必須離境,如果沒有不可抗力(地震,疾病)等原因,那麼第16日,你就已經非法滯留了,這就會造成你下回到日本,不發放簽證。一定要計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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