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網店不再是「法外之地」,和實體店一樣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自然人網店不再是“法外之地”,和實體店一樣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箭在弦上的《電子商務法》又一次激起全國人大與全國人民的探討。工商總局自然也要插上一嘴,以咱們大天朝工商總局的想法:自然是要求自然人網店必須和實體商店一樣要進行工商登記!

不少小網店主又要叫苦不迭了!利潤微薄,還要進行工商登記?算了,我還是關店吧!

自然人網店不再是“法外之地”,和實體店一樣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按照諸如《公司法》《行政許可法》《個體工商戶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非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想要從事生產經營,工商登記是必經之路。

自然人網店不再是“法外之地”,和實體店一樣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那為什麼會出現自然人網點不用進行工商登記這一現象呢?

就好比菜市場的買菜攤兒,人家也不用進行工商登記啊~都是小本買賣,今天有沒有沒有的,而且地點也不固定啊…

這麼說似乎有些道理,但創客菌還是查到了條文法規,那是工商總局 在2010 年制定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估計總局這會兒賊後悔當時定了這麼個辦法…可能很快要廢止了~~~)

在八年前,有兩個重要背景:一是網絡購物還不夠普及,自然人網點就是小打小鬧,成不了氣候,總局沒把這部分經營者放在眼裡;二是當時註冊公司、註冊個體戶的要求比較多,特別是對經營場所有比較具體的要求,大部分自然人網店都不符合,根本註冊不了。

然而,時間一晃來到八年之後,網購的年交易額達到了 3.88 萬億元,用戶達到 4.13 億人,還能不管管嗎?就算工商局想不管,稅務局也不願意呀!況且,如今註冊公司、註冊個體戶的要求已經很簡便了,再不進行工商登記,著實說不過去。

更重要的是,受衝擊的實體商店開始叫苦喊冤,手心手背都是肉,總局這個媽不好當。

還有消費者的投訴也弄得工商局不知如何是好,你瞅瞅每年315的時候,網購欺詐的事兒能佔九成以上,沒有登記的自然人網店,查處都沒法查!完全因為一條政策的縱容讓這個群體成了“法外之地”!

此外,馬雲耙耙的事業越做越大,我大天朝各種“物美價廉”的A貨漂洋過海、遠銷海外,深受各國友人的喜愛。但,偶爾幾起國際知識產權糾紛也讓我大天朝的形象受損,上面責問起來,總局又不能只“呵呵呵…”

自然人網店不再是“法外之地”,和實體店一樣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於是,自然人網點需登記這件事,勢在必行!

實行工商登記後,人家就能根據你的登記信息查找,如果查無下落還可以把你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然後就能對法定代表人、股東等進行信用懲戒。

而且現在已經多證合一,工商登記時自然完成了稅務登記,你就可以給客戶開具發票,按時記賬報稅,拿到發票對於消費者來說,也是一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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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網店主肯定心裡都在想,你逼逼這麼多,不知道勞資是嫌工商登記麻煩,嫌登記完了要繳稅嗎?

自然人網店不再是“法外之地”,和實體店一樣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是的!創客菌當然懂你。

但是不登記的後果你不是不知道,像京東、天貓這樣的平臺你是入駐不了的,一般的淘寶店鋪你就算入駐了,也很難有流量進來。

為啥?因為第三方平臺要對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的店鋪擔責任啊!他們當然希望你們都去登記,這樣就能減少出現糾紛後找不到負責人的情況了。

所以,想要開網店的小夥伴們,還是老老實實進行工商登記吧,工商登記本身不收費,需要代辦服務的也就是幾百塊,統統幫你辦好。

至於後續的稅,大可不必擔心,先努力把您的營業額往上做,達到稅局的起徵點再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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