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有繳納社保的注意啦!
明年起!
你的社保將發生一個重大變化!
近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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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也許你會問
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為什麼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變化將會是巨大的
首先要清楚,以前的社保是怎麼徵收的
以前各地社保費的徵收機構全國並不一致
有的地方是由稅務部門來徵收
有的是由社保部門來徵收
咱廈門就是由地方稅務局來徵收的
而這次統一由稅務部門徵收後就一致了
這也出現了最重要的一個疑問:
“統一由稅務部門徵收後有什麼好處呢?”
最大的好處,避免了漏繳、少繳等社保問題
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提高了徵繳力度,有利於將社會保險費基向個人所得稅的稅基靠攏,解決長期存在的費基不實的問題。
通俗來說就是
目前有的企業不給員工上社保
更為常見的是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
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
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變
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權責更加統一,依靠稅務部門長期形成的經驗豐富、強有力的徵收隊伍和系統,社保費徵收將更加規範化,也將保證社保基金的及時入庫,有效保護參保人的權益,
同時也會減少甚至杜絕少繳社保的問題。
舉個例子
假設你現在每月有10000元工資
但企業卻按照社保繳費下限(最低工資)
來給你申報和繳納社保費
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
你和單位就得按照實際工資10000元繳社保
其實就一句話
以後你賺多少就按多少的實際工資繳社保
避免了那些不繳
或者按最低社保繳費下限
來繳社保的情況
新舊政策到底有多大差距?
以月工資1萬的外來員工
按照廈門最低社保繳費下限繳費為例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
廈門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
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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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
繳納比例:個人8%,公司14%
個人需要繳納:1700*8%=136元
公司需要繳納:1700*14%=238元
醫療保險
繳納比例:個人2%,公司4%
個人需要繳納:3460.80*2%=69.2元
公司需要繳納:3460.80*4%=138.4元
失業保險
繳納比例:按1.5%的繳費比例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
個人需要繳納:0元
公司需要繳納:1700*1.5%=25.5元
工傷保險
繳納比例:用人單位全額繳納
個人需要繳納:0元
公司需要繳納:10000*0.1%+3030*0.8%=10元
生育保險
繳納比例:用人單位按其月工資總額的0.7%繳納生育保險費
個人需要繳納:0元
公司需要繳納:10000*0.7%=70元
那麼
按最低繳費下限你要繳納
136+69.2+0+0+0=205.2元
按實際工資也就是1萬為基數
你要繳納
10000*8%+10000*2%=1000元
也就是
個人每月多繳費1000-205.2=794.8元
到手的工資少了,是壞事嗎?
絕對不是!
首先,你要知道五險之中
單位承擔的比例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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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養老保險
之前單位按1700元繳納的話
單位承擔比例為14%
則是238元
而以後若按實際工資繳納
如1萬元繳納的話
單位承擔比例仍為14%
則是1400元...
單位光在這一項上
就多繳了1162元
所以,社保按實際收入
而非最低繳費下限去繳
雖然你到手的工資變少
實則你所在單位繳費更多!
而更為關鍵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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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得多,社會權益增加了
按照上述的例子,雖然你和企業當期繳納的社保費會變多,拿到手的工資會變少,但長遠來看是划算的,這將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權益。
繳費基數高低會直接影響基礎養老金高低。此外,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完全由個人繳費形成,繳費基數越低,個人賬戶累積儲存額越低,最後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越少。
如果繳費基數低,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金額就少,就會影響職工待遇。失業保險金標準與個人繳費基數相掛鉤。社保繳費基數也直接影響到工傷職工的傷殘補助待遇和生育保險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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