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位拆遷戶中只有這一類人拿到了高補償,爲什麼?

800位拆遷戶中只有這一類人拿到了高補償,為什麼?

拆遷維權路漫漫。這條路上,有人辛酸流淚,被迫簽字;有人流血流汗,拼命抵抗,最後滿身傷痕;有人踏上上訪不歸路,心灰意冷;也有人維權成功,喜拿高補償!人生,各有各的姿態……

今天京平律師就給大家總結遇到的眾多拆遷戶中,有哪幾種類型的拆遷戶,並分析哪種類型的拆遷戶才能拿到高補償!

800位拆遷戶中只有這一類人拿到了高補償,為什麼?

1、“謙和忍讓”型

諮詢中,有這麼一類拆遷戶告訴我們:“拆遷方說了,法律規定就是這個標準,同意不同意都是這樣!”“拆遷方還說了,你找誰告都沒用,找律師也沒用,北京律師也沒用!”“拆遷方又說了……”“拆遷方不是我們普通老百姓能反抗的,與他們敵對沒什麼好下場。我們放棄了”

京平律師說:“法律規定國家徵收的補償原則是保證被徵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京平律師還說了:“拆遷方如果合法徵收、合理補償,為什麼阻止你打官司,更擔心你找專業律師打官司?”

拆遷戶們,你信拆遷方的威脅恐嚇,還是信律師的專業知識?拆遷方的話不是“聖旨”,不能一手遮天。自己的財產,合法地去爭取合理補償,你又怕什麼呢?你的“謙和忍讓”只會讓高補償離你越來越遠……

引用一句咱們拆遷戶自己的話:“他們是違法者,再牛能牛到哪去?他們牛不怕,就怕你牛起來!”

800位拆遷戶中只有這一類人拿到了高補償,為什麼?

2、坐等補償型

拆遷戶甲:律師,拆遷方找我協商,補償太低了,我不同意!我要是一直不同意,拖到最後是不是就給我高補償了?

京平律師:不是!

拆遷戶乙:律師,拆遷方說我的房子是違建還不給補償,我就是不搬出去,他們是不是就拿我沒辦法?

京平律師:不是!

這一類型的拆遷戶,你的坐等,等來的可能是違建通知書,等來的可能是強拆,等來的可能是訴訟起訴期限過期和無法提高的補償……坐等等不來高補償!

800位拆遷戶中只有這一類人拿到了高補償,為什麼?

3、以暴制暴型

還有一類拆遷戶,非常衝動!開口就問:“律師,我能以暴制暴嗎?以暴制暴違法嗎?拆遷方的挖掘機都開到我家門口了,要強拆我的房子,我被一群人圍著。拆遷方欺人太甚,我豁出命也要跟他們抵抗!”

氣話可以說,傻事不能做!以暴制暴絕對不是一條正確的維權之路。表面看似解氣,但是,且不說拆遷方暴力拆遷怎麼處罰。對自己來說,更是讓拆遷方抓住了你的小辮子,輕則以違反治安拘留十天半個月,重則觸犯故意傷害罪承擔幾年的刑事責任!補償沒有,自己又搭進去,值得嗎?

換個角度再想一想,不要命地蠻力抵抗,最終受傷流血流淚的是誰?是拆遷方?還是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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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訪奔走型

很多拆遷戶非常熱衷上訪,信訪辦跑了無數次,思想工作也聽了無數次。每次都滿懷希望這次不會白跑。但是歷史總是如此相似:材料交上去,便陷入無止境的等待!有時候大家也陷入疑惑,中央明明要求各部門信訪辦要“熱情接訪”,怎麼就變成了“強硬截訪”?

大多拆遷戶可能認為:上訪,直接找領導解決問題,更加快捷!但是,上訪也有一個很大的弊端:沒有法定的答覆期限和法定的追責途徑,這就間接導致上訪解決問題的可能性非常小。尤其是從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表示中央和國家機關不受理越級上訪以來,上訪這條路變得越來越窄。同時也造成一種現象:“能解決問題的見不到,能見到的都解決不了問題”……

上訪不失為一種維權方式,但效果非常有限,獲得高補償的可能性也極小!上訪很累、很辛苦,你做好身體上和心理上的雙重準備了嗎?

800位拆遷戶中只有這一類人拿到了高補償,為什麼?

5、熱衷媒體型

這類拆遷戶理想地認為只要媒體將拆遷方的違法、暴力拆遷行為曝光在公眾視野內,在輿論和上級政府的壓力下,拆遷方就會提高補償!

媒體曝光真的能帶來高補償嗎?不盡然!首先,地方媒體基本不敢曝光徵地拆遷的負面信息,缺乏獨立性!其次,媒體曝光需要審查,強拆這種涉及敏感話題的一般都會被查封!最後,小媒體影響力有限,效果甚微。權威主流媒體需要支付一筆高昂的曝光費,且還考慮你的信息是否具有價值才予以曝光!

媒體曝光的維權方式,多多少少還是會引起拆遷方的重視的。但是媒體只能作為維權的輔助配合手段,而不是獲得高補償的主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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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維權型

還有一部分拆遷戶法律意識非常強,剛聽到拆遷的風聲就來諮詢專業拆遷律師,甚至自學相關法律知識,積極委託專業拆遷律師維權!

走法律程序維權相比其他維權方式,確實更加安全有效、合理正義。實踐中,也多采取“邊打邊談”和多個程序“混合雙打”的策略,將司法程序與協商談判相結合,講究一個輔助和配合!從而拿到高補償!

但是,行政訴訟是一項“民告官”的活動,雙方力量懸殊,尤其是徵地拆遷領域,更加專業和困難。對於不懂法的拆遷戶委託專業律師尤為重要。專業的律師好比專業的醫生,能夠快速找到“病灶”,對症下藥!

人生,選擇比努力更重要!拆遷補償,選擇維權方式很重要!無論哪種方式,拆遷可能都是拆遷戶一生中都不想再遇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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