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深圳樓市傳出一則大消息:一份文件《市規劃國土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請示》流出。
根據這份請示文件,深圳或將增加限售(住宅3年、公寓5年)、限離、限企業購房、繼續實施搖號購房等調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聯繫人表示不清楚細節,“這只是一個請示,具體以官方發文為準,官方會做何反饋以及何時反饋目前都不清楚。”
深圳市規土委工作人員稱目前沒有接到相關政策通知,也不會實施。是否會出臺新政,其表示不清楚。
裡面關於深圳樓市的數據很真實,基金君截取部分內容跟大家分享。
加強法人單位購買住房管理
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起5年內禁止轉讓
《若干措施》裡面提到:
1、深圳新房限價力度加大,部分熱點區域出現新房跟二手房價格倒掛現象,“買到即賺到”效應發散,公司參與搖號帶來市場情緒緊張。
2、其中,招商雙璽項目中,以公司名義購房的數量佔到了搖號人數的22%。
3、手握大量資金的買家往往通過註冊多個公司參與搖號,增加購房成功率。對真正有買房需求的個人是一種擠壓。一定意義上違背了房住不炒、穩定房價的調控目標。
4、北京、廣州、長沙、杭州、上海已經相繼出臺政策,抑制個人以企業名義購房的投機行為。
據統計,僅招商雙璽、華潤潤府兩大樓盤認籌合計鎖定資金就有50億,兩個樓盤成交金額分別由70億和85億,若按照註冊公司佔比20%測算,則僅這兩個樓盤就有10億資金參與搖號買房,成交對應的資金超過30億元。
《若干措施》進一步分析出臺政策的必要性:
1、有利於及時堵住炒作漏洞,避免個人通過註冊企業繞開個人限購政策。
2、有助於實現“搖號購房”的公平性,防止企業與個人爭奪購房資格,加劇個人購房的搖號難度。
3、有利於抑制企業投機炒作,促進增量和存量住房資源供給住房租賃市場,鼓勵企業持有物業出租。
針對企業購房,《若干措施》給出的政策建議如下:
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預售和現售)。
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若干措施》最後分析,對市場負面影響不大:
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企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2822套,佔全市新房成交量的1.35%;企業購買二手房10201套,佔全市二手房成交量的2.21%。
2017年,企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785套,佔全市新房總成交量的3.05%,較上年提高0.92個百分點。
總體看企業購房佔比不大,但近期佔比明顯上升,投機意圖上升。政策的出臺有利於抑制部分非理性需求,給限購政策打上公平“補丁”,對市場負面影響不大。
加強個人購買商品住房銷售管理
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起3年內禁止轉讓
2017年深圳不動產權證書兩次轉移間隔時間不滿3年的商品房為217萬平米,佔全年二手房銷售面積的46.2%,說明市場存在一定的短期炒作現象。
《若干措施》提出建議:居民個人購買的商品住房(不含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若干措施》最後分析:
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居民購買新房跟二手房一共40.34萬套,佔目前全市存量商品房的23.7%。
上述政策若實施,對新購買和已購買的住房執行限售,全市23.7%的住房短期內將被鎖定交易,可以有效遏制房地產炒作。
同時,由於調控力度較大,可能造成二手房交易量下滑。
加強商務公寓銷售和運營管理
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起5年內禁止轉讓
《若干措施》提到,深圳市未將商務公寓納入限購,近年來明顯出現投資資金轉向商務公寓的情形,外地資金來深圳批量炒房。
2017年初至2018年4月下旬,深圳企業法人購買一手商務公寓2011套,佔總套數的16.9%。北京廣州上海均已將商務公寓納入限購範圍。
《若干措施》給出政策建議,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若干措施》分析,全市月81.1%的商務公寓將被鎖定交易。該政策實施可能導致商務公寓投資需求下降,由於全市商務公寓面積僅佔商品房面積的0.4%,預判對全市經濟增長影響不大。
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
“假離婚”購房人數或超8成
《若干措施》提到:
2017年,離婚2年內購買新房的佔離婚購房人數的81.9%,佔全市新房總成交量的10.8%;
離婚2年內購買二手住宅的佔離婚購房人數的85.8%,佔全市二手住宅總成交量的4.2%。
說明通過離婚後短期內在購房投機房產的佔比較。
《若干措施》給出政策建議:
對有房貸記錄且離婚2年以內申請住房貸款的,各商業銀行金融機構按照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執行;
對有房貸記錄且離婚2年以內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照第2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加強銷售管理和市場秩序整頓
《若干措施》提及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對於關注度高、房源數量少、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預售樓盤,儘可能採取公證搖號方式進行銷售。
其中提到目前深圳新建商品住房的亂象:在106個在售樓盤中,30%的樓盤存在一二手價格倒掛現象,主要分佈在前海、蛇口、南山科技園、龍華中心區等部分熱點區域。由於房價差的存在,“茶水費”、“轉讓費”等亂象頻出,因為引進“搖號購房”進行規範管理。
而基金君留意到,目前廣州、杭州等城市已經出臺公積金新政策,打擊“假離婚”來規避限購限貸的行為。
廣州、杭州等:多次離婚購房不能提公積金
就在7月25日,廣州公積金住房管理中心發佈了《關於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離職、非本市非戶籍地購房均暫停提取公積金;此外有“假離婚”嫌疑的也不能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通知》具體要求:同一人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變更婚姻關係供方,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內產權變更兩次以上(含)的,產權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言下之意,用“假離婚”來規避限購限貸也不行了。
實施住房公積金實心行為聯合懲戒,對違規提取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將記載其失信行為。對已套取資金的,暫停其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和貸款資格,直到其將套取金額全額退回5年後方可恢復。《意見》自發布之日起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不僅廣州,杭州、南京等地也在近期發佈通知,打擊“假離婚”來規避限購限貸。
6月14日和7月6日,南京、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紛紛發佈通知,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係購房或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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