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視組向舟山市和新區海洋產業集聚區管委會黨委反饋巡視情況

2018-08-02 15:50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呂玥 通訊員 顏新文 汪志建

省委巡视组向舟山市和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經省委同意,近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舟山市和舟山群島新區海洋產業集聚區管委會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並就舟山市委落實反饋意見、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在舟山,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推進實施國家重大發展戰略舉措不夠有力,改革力度不夠大,實效不夠明顯。幹部人才隊伍建設與新區發展要求不相適應,存在“小馬拉大車”現象。黨的領導不夠全面有力,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重要精神、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少數領導幹部不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有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有之,不收斂不收手、違紀違規者有之。黨的建設不夠嚴實,幹部選拔任用不夠嚴格,存在搞任人唯親、團團夥夥問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夠落實,“四風”問題出現隱形變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多發。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反映比較突出。上一輪巡視指出的違反招投標法問題整改不力,工程建設領域存在較大廉政風險。有的領導幹部涉嫌利益輸送,有的涉嫌違紀。

針對集聚區管委會黨委,巡視組指出其存在黨的領導弱化問題,黨委會對中央和省委重要會議精神不傳達不學習。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貫徹落實省委關於集聚區發展的決策部署不夠有力。集聚區改革開放的主平臺主陣地作用發揮不到位,海洋產業發展的集聚效應不明顯。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民主集中制原則執行不嚴格。黨的建設缺失,落實黨建主體責任不力,選人用人不嚴肅。“四風”問題突出,出現隱形變異。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監督執紀作用發揮不夠,集聚區成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多發區。招商引資、工程建設等領域風險突出,違反招投標法問題嚴重。有的領導幹部以權謀私,涉嫌違紀。

省委巡視組要求,被巡視黨組織要正視巡視反饋的問題,黨組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堅定政治方向,強化責任擔當,剖析根源,查找差距,堅決把自己擺進去,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要加強對巡視整改的組織領導,圍繞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條研究整改措施,逐級落實整改責任,逐項報告整改情況。要紮實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動真碰硬、真改實改,確保全面整改成效讓幹部群眾滿意、讓省委滿意。

舟山市委主要負責人表示,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情況和意見實事求是、中肯深刻、切中要害,市委堅決擁護、誠懇接受、照單全收、立即整改,並將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舉措、最有力的保障把整改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市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將負好總責、負好主責,帶領市委領導班子動真碰硬,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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