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爲他人運輸、保管僞劣捲菸被批捕

紅網時刻張家界8月3日訊(通訊員 楊川)2018年2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明知系偽劣捲菸且無準運證的情況下,受萬某某(已移送起訴)委託,將29件共1000餘條偽劣捲菸,從張家界高速公路東口運至永定區崇文辦事處嘉信花園小區一房屋內。同日下午6時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移送起訴)按照與萬某某的約定,從李某某處取回購買的偽劣捲菸,被公安機關、菸草局工作人員當場抓獲。

經現場檢查,共查獲偽劣捲菸1450條。經湖南省菸草質量監督檢測站檢驗,該批捲菸均系偽劣捲菸,涉案金額達30餘萬元。

經審核認定:李某某明知萬某某銷售偽劣捲菸而為其提供運輸、保管的行為,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共犯。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某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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