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網際網路醫院准入將有國家標準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互联网医院准入将有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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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醫療資源處主任王斐表示,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正在制定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三個配套文件。

待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和互聯網醫院相關標準發佈之後,所有目前現有的互聯網醫院將被要求按照新出臺的標準重新申請設置;現有實體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只需要做醫療機構服務方式變更註冊。現有實體醫院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只需變更註冊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王斐介紹,《意見》對當前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做了分類:一類涉及到了診斷和治療,這是醫療核心業務,其標誌性內容是開具處方;另一類是利用互聯網工具,對患者、醫務人員進行輔助和支持的服務,包括預約掛號、人工智能、可穿戴設備、遠程監測等,這樣一些輔助的服務是非核心醫療服務。“兩類互聯網醫療業務的管理思路是不一樣的。”王斐說,核心診療要做准入和嚴格的監管,以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國家衛健委也正在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非核心的互聯網醫療支持服務,“這部分我們將推動它繁榮發展”。王斐介紹,對於核心互聯網醫療業務,針對提供服務的人員和機構不同分為三類:一類是醫療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的互聯網醫療(即遠程醫療),國家衛健委制定了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遠程醫療服務是本機構註冊的護士、醫師等醫務人員提供的服務。對於新業態的部分又做了區分。醫療機構使用本機構人員開展的互聯網診療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按照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對其設置相應的准入和監管要求。實體醫療機構即現有醫療機構如果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只需要做醫療機構服務方式的變更註冊。而對於互聯網醫院這種全新業態,國家衛健委制定了互聯網醫院的基本標準。按照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要求,所有的醫療機構設置首先要有標準。發展互聯網醫療,不能替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王斐表示,在國家標準出臺以後,所有的地方此前嘗試探索的互聯網醫院,全部要按照國家的要求來重新提出設置的申請。設置互聯網醫院的一個前提是不能有虛擬的互聯網醫院,互聯網醫院必須要落地在實體醫療機構。王斐稱,互聯網醫院申請設置方要和實體醫療機構簽訂協議,協議的生效是互聯網醫院設置的基礎。此外,設立互聯網醫院,不能打破分級診療制度,不能打破醫聯體建設和基層醫療服務體系。各級政府在基層醫療機構建設上投入巨大,醫改讓醫療資源下沉,是下沉不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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