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少打一個「0」,深圳64歲花甲男子醉駕被刑拘

 64歲花甲男子劉某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答應花1萬元私了,卻只用微信轉賬1千元,結果對方報警。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拘。  

經查,當天傍晚,劉某駕駛小車前往田貝三路的某酒家跟幾個朋友一起吃晚飯喝酒。到23點左右,酒足飯飽後,劉某打算到飯店門口叫個代駕,但外面一直在下雨,門口沒有代駕。劉某自認為自己很清醒,便決定自己駕駛粵B牌白色雷克薩斯小車回家。  

在行駛的過程中,劉某小車車身右側與停在路邊一輛打著雙閃的湘C牌黑色奔馳小車車身左後側發生刮碰。事故發生後,黑色小車鳴笛閃燈示意劉某停車,然而劉某並未停車。黑色小車駕駛員周某見狀,便直接開車跟隨劉某駕駛的小車,在田貝三路和文錦路的交叉路口將劉某的小車逼停。  

奔馳車主周某及其同車女友下車與劉某理論,周某告訴劉某如果要私了就轉一萬塊,如果要公了的話就報警。劉某明白自己是飲酒後開車,自知理虧,便打開微信給對方轉了一萬塊。然而,周某這方卻表示只收到一千元,劉某又不承認轉錯金於是,周某報警處理。

  執勤民警到達現場後,劉某卻緊鎖車門車窗,待在車上拒不下車配合處理。在執勤民警規勸下,劉某才配合打開車門。執勤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70mg/100ml,隨後經抽血鑑定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為206.22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劉某坦言自己知道喝酒後不能開車,但是當時正下著大雨,不好找代駕,一時糊塗就開了車。 

 那到底劉某轉了多少錢呢?原來確實只轉了1000元。劉某表示年紀大了看不太清,以為轉了1萬,卻少打了一個0。但無論劉某如何辯解,他的罪名是跑不掉的。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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