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險累計年限不足12個月,如何才能夠享受其待遇?

大家都知道,參加生育保險,分娩時就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但生育保險參保未滿12個月的參保人,是否意味著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呢?接下來小編就來解答一下這個大家都很關心的生育保險累計年限問題。

生育險累計年限不足12個月,如何才能夠享受其待遇?

問:我剛來佛山工作不久,生育保險還未滿12個月,但之前在廣州有參加生育保險,能累計廣州的生育保險年限嗎?

答:參保職工在我市參加生育保險累計不滿12個月,可以累計2015年1月起在省內異地的生育保險年限來享受生育待遇。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省內異地社保部門出具的2015年1月起參加生育保險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代辦的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到禪城區任一社保分局辦理手續。

生育險累計年限不足12個月,如何才能夠享受其待遇?

問:生育險繳費未滿12個月,就不可以報銷生育醫療費用了嗎?

答:分娩或終止妊娠時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待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次月1日起一年內提供以下材料申請零星報銷。

辦理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二)享受待遇人員的社會保障卡及身份證明。

(三)本市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四)嬰兒出生或死亡證明。

(五)醫療機構費用票據及費用明細清單。

(六)診斷證明或相關醫學證明材料。

(七)職工就業期間(至少12個月且含休假期間,下同)的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的招錄證明,屬於勞務派遣的還需要提供派遣協議。

(八)職工就業期間的工資支付憑證。

(九)職工就業期間的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書或機構代碼證。

生育險累計年限不足12個月,如何才能夠享受其待遇?

當然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但若是參保了,一般都是能夠享受的。有疑問的朋友一定要諮詢當地的社保局,不要放過這個大福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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