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被控誤導消費者 遭澳洲罰款900萬美元

  美國科技巨頭蘋果(Apple)公司因為部分iPhone和iPad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時拒絕消費者的要求,損害消費者權益,違反了澳洲消費者保護法,因此遭到澳洲聯邦法院判罰900萬美元。


蘋果被控誤導消費者 遭澳洲罰款900萬美元

  之前消費者下載更新蘋果iOS操作系統後,導致部分iPhone和iPad 出現“錯誤53”(error 53)而無法使用,找蘋果在澳洲的子公司維修時遭到拒絕,指用戶先前已給第三方機構維修過,不符合原廠維修條件。消費者於是向澳洲消費者及競爭委員會(ACCC)投訴。

  澳洲消費者及競爭委員會接獲投訴後,去年向澳洲聯邦法院提出訴訟,指控蘋果談到消費者保修權益時,對持有故障iPhone或iPad的消費者作出不實或誤導性陳述。

  這家總部位於美國的科技公司承認,其誤導了至少275名澳大利亞客戶——告訴他們,如果他們的設備已經由第三方修理,他們將無權享受修理或更換等保修服務的權利。

  蘋果在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間在美國網站、門店內和客戶服務電話上發佈了這些誤導性信息。

  ACCC告訴澳洲廣播公司(ABC),900萬美元是違反消費者法律的最高懲罰措施之一。

  ACCC專員Sarah Court說:“如果產品出現故障,客戶有權根據‘澳洲消費者法’享有維修或更換服務,有時甚至可以退款。”

  “法院宣告,蘋果不得以iPhone或iPad被其它單位修理為由,宣稱對消費者的保修不再適用,或者讓消費者喪失維修補救權益。”

  “全球公司必須確保其退貨政策符合澳洲消費者法,否則他們將面臨ACCC的調查。”

  據報導,蘋果公司正在為客戶提供翻新後的iPhone和iPad作為替代設備。

  但ACCC表示,如果消費者提出要求,蘋果將承諾提供新設備作為替代品。

  “如果用戶從蘋果購買iPhone或iPad並遭到重大損失,他們有權獲得退款”,Sarah Court說,“如果客戶喜歡更換,他們有權獲得新設備,而不是翻新的,如果有貨的話。”

  蘋果公司的發言人在電子郵件聲明中回應了ACCC的索賠官司,“我們將繼續盡我們所能為澳洲的所有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澳洲法院裁定蘋果的行為已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因此判處了高額罰款。但權益受損的可能不止275人。ACCC表示,蘋果已經實施了一項“外展計劃”,以補償大約5000名因“錯誤53”而無法操作設備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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