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勇闖「深水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我省高度重視該項工作,尤其是去年10月省政府召開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暨土地確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以來,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駛入“快車道”。

如東莞、佛山、中山等試點,取得了諸多有益的經驗。另一方面,由於改革任務重、時間要求緊、爭議矛盾多等原因,試點單位工作進度也存在參差不齊的現象。基於此,省農業廳分別在東莞市和中山市舉辦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分享經驗推而廣之,找準問題研究解決,從而謀劃加快推進改革試點各項工作。

1 清產核資屢現“試點經驗”

我省東莞市、中山市、汕頭市澄海區、佛山市順德區、惠州市博羅縣、江門市新會區6個地區承擔國家2017年度改革試點任務(全國100個試點),廣州市海珠區、珠海市金灣區、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河源市和平縣、梅州市蕉嶺縣、汕尾市海豐縣、陽江市陽東區、湛江市遂溪縣、茂名市信宜市、肇慶市四會市、清遠市連州市、潮州市潮安區、揭陽市揭東區、雲浮市鬱南縣14個地區承擔省2017年度改革試點任務。根據農業農村部安排,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3個地級市和9個縣(市、區)承擔國家2018年度改革試點任務。

這20個試點在創樣本、出經驗上求突破,均謀求為全省乃至全國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貢獻“試點經驗”。

清產核資摸清家底,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場硬仗。近年來汕尾海豐縣紀委、農業等有關部門雖先後三次進行清查,但仍存在查而不清、查而不實的現象。

改革工作開展以來,為推進各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清產核資工作,該縣聘請海豐縣宏信會計師事務所到各鎮(場)進行清產核資培訓,組織鎮、村、組三級相關人員參加。截至4月底,全縣13個鎮已全部組織舉辦了培訓班。

同時,陸豐縣聘請汕尾市聯宜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清產核資業務專家及農業局業務骨幹組成四個業務工作指導組,分別負責2—3個鎮場,逐鎮逐社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跟班指導。目前,全縣已有210個村、1200個集體經濟組織開展清產核資,清產核資工作正在全面推進之中。

清遠連州市則結合美麗鄉村建設、精準扶貧等工作取得的成果,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村,先行一步按步驟開展產權改革相關工作,總結經驗教訓,以點帶面推進全市工作。

連州市保安鎮的熊屋經濟合作社,採取以賬找物、以物對賬、賬物相符的辦法,核准核實了經濟社“三資”,並按經營類和非經營類分類登記,“一本臺賬”管理。該經濟社群眾基礎好,改革積極性高,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走在全市的前列,為全市產權改革提供了經驗和借鑑。

汕頭市澄海區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選取了5個具有代表性的村居,先行先試,先行開展清產核資試點工作,摸清情況,以點帶面,成功總結出了一套既符合上級政策要求,又能適應澄海實際情況的經驗做法。包括:

要求各鎮(街)農財先行提供轄屬各社財務數據,由事務所初步整理填列《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書面整理出各經聯社存在問題,要求各經聯社補充完善原始憑證、經濟合同、協議等各項基礎性資料,補充填列完整。

對經聯社反映的由於年代久遠、社址搬遷等原因無法查找到原始憑證、經濟合同、協議等各項相關資料的問題,區產權改革辦與事務所深入交流後,擬訂出《清產核資情況說明(模板)》,提供給經聯社說明情況,並對各項資產的處理情況要求各村提出擬處理意見(掛賬或核銷等)。通過固定流程和模式,使清產核資各個工作環節步驟明確、細化標準,減少可能存在的溝通成本。

2 股份合作制改革改出“先行經驗”

除了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當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聚焦的另一重點任務,量化資產搞股份合作,可稱之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頭戲。

而在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珠三角一些城市是真正的“先行者”。

中山市從2002年起,全面推行以“股權固化”為核心的股份制改革,組建股份合作經濟組織,開展清產核資和股東成員身份確認,將資產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人、按股分紅,實行“生不增,死不減”,有效明晰集體資產權屬關係。到2006年底,全市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工作,涉及股民97.32萬人。

佛山市南海區1992年開始試行以土地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目前,應股改的2235個經濟組織(69個經濟社是“空殼社”)全部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2122個經濟組織(約佔95%)以戶為單位管理股權,以戶為單位發放股份分紅,其餘的113個經濟組織(約佔5%)以人為單位管理股權和發放股份分紅。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完成。

2011年起,南海區實施自治職能、社會管理職能與集體經濟管理職能“政經分開”改革,全區村(居)社區自治組織與經聯社已全部實現政經分開,構建了“產權清晰、職責明確、管理規範、發展科學、分配有序”的基層管理新模式,為集體經濟組織走向市場化打下堅實基礎。

東莞的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同樣在2002年啟動,2004年全面鋪開,到2006年底基本完成,當時共建立了559個股份經濟聯合社和2499個股份經濟合作社,119.2萬名村民成為了股東,是全省繼深圳後第二個完成改制的地級以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東莞在推進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工作中加強技術創新。在全面建成集體資產交易和“三資”監管平臺的基礎上,全面推廣應用集體資產網上交易平臺。研究開發“東莞村財”APP,設置管理人員版、股民股東版、競投人版、承租人版、社會公眾版五個版塊,方便不同用戶群體根據自身使用需求通過APP獲取相應信息和服務。初步建成農村集體資產大數據平臺,實現系統數據的同步更新和資源共享。

廣州市海珠區共有20個經濟聯合社、229個經濟合作社,於2002年進行農村改制,撤村建居,6.5萬農民成建制轉為居民,經濟聯合社、經濟合作社全面實行“生不增,死不減”股權固化、內部分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居委會職能和管理人員分開,通過股份制改革和已開展兩輪的清產核資,明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東身份,解決了外嫁女、外出讀書就業、參軍等人員的股份問題,將資產“確股到人(戶)”。

海珠區同時通過統分結合的方式,利用集體資產交易平臺進一步盤活了集體資產,使社員(股東)得到更多的股份分紅和建立一個公開公平的分配機制,個別成員資格有異議(外嫁女及其子女居多)的,主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3 按時優質

高效完成

改革試點任務

與此同時,當前我省新一輪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任務重、時間緊,具體工作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將會極為複雜。

對此,省農業廳相關負責人認為,最為關鍵的,還是要直面問題,找準癥結,精準施策,堅持確定的工作目標不動搖,才能確保政策執行不跑偏,依法依規、按時優質高效完成改革試點任務。具體而言,改革試點就是要重點抓好“六個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一本臺賬”,即通過清產核資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臺賬;

二是確認“一個身份”,即通過民主協商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三是頒發“一本證書”,即通過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頒發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證書;

四是完善“六項權能”,即通過股份權能改革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佔有、使用、受益和抵押、擔保、繼承等六項權能;

五是創新“一套機制”,即通過構建在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村(社區)自治組織和集體經濟組織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的治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集體經濟組織開發集體資源、管理集體資產、發展集體經濟、服務集體成員等方面功能作用;

六是多謀“一些點子”,即通過主動為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想辦法、謀出路、出點子,積極探索發展集體經濟的有效形式。

目前,2017年試點地區距離國家和省要求完成的時限僅剩下3個多月,但還面臨著土地確權掃尾交賬的問題,雙重壓力,需要做好統籌協調,按照時間任務要求,列出清單,明確責任,掛圖作戰,確保兩個方面的工作都能夠協調有序推進,都能夠如期完成。

因此,省農業廳相關負責人提出四點要求:一要多主動請示彙報,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二要切實發揮部門的牽頭作用,建立協同作戰的工作機制;三要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政策水準,注重分類施策;四要繼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

撰文:黃進 粵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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