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我們該做的事有那麼多,爲什麼要生孩子?

1995年9月8日,張愛玲去世。在民國那一代的作家中,張愛玲是個異數。不僅僅是她讀者群眾多,幾乎成為“顯學”,更在於她不容於世俗的、前衛的思想。

正如在《造人》這一篇中,張愛玲便有著如此驚世駭俗的話:“自我犧牲的母愛是美德,可是這種美德是我們的獸祖先遺傳下來的,我們的家畜也同樣具有的……”

是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在現代社會中已經開始被更加理性地重新審視。如果說在封建社會中宣揚的子女盲目為了父母犧牲的故事是為“愚孝”,反過來說,父母就必須有義務為了子女而犧牲自己嗎?結合當下的社會熱點,不禁令人唏噓。

張愛玲:我們該做的事有那麼多,為什麼要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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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人

我一向是對於年紀大一點的人感到親切,對於和自己差不多歲數的人稍微有點看不起,對於小孩則是尊重與恐懼,完全敬而遠之。倒不是因這“後生可畏”。多半他們長大成人之後也都是很平凡的,還不如我們這一代也說不定。

小孩是從生命的泉源裡分出來的一點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糊塗。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為人。我記得很清楚,小時候怎樣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來,把長輩們大大地嚇唬一下。青年的特點是善忘,才過了兒童時代便把兒童心理忘得於乾淨淨,直到老年,又漸漸和兒童接近起來,中間隔了一個時期,俗障最深,與孩子們完全失去接觸——剛巧這便是生孩子的時候。

無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們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愛的累贅。他們不覺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麼認真的眼睛,像末日審判的時候,天使的眼睛。

憑空製造出這樣一雙眼睛,這樣的有評判力的腦子,這樣的身體,知道最細緻的痛苦也知道快樂,憑空製造了一個人,然後半飢半飽半明半昧地養大他……造人是危險的工作。做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處於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從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給他籌備好了,還保不定他會成為何等樣的人物。若是他還沒下地之前,一切的環境就是於他不利的,那他是絕少成功的機會——註定了。

當然哪,環境越艱難,越顯出父母之愛的偉大。父母子女之間,處處需要犧牲,因而養成了克己的美德。

自我犧牲的母愛是美德,可是這種美德是我們的獸祖先遺傳下來的,我們的家畜也同樣具有的——我們似乎不能引以自傲。本能的仁愛只是獸性的善。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並不在此。人之所以為人,全在乎高一等的知覺,高一等的理解力。此種論調或者會被認為過於理智化,過於冷淡,總之,缺乏“人性”——其實例是比較“人性”的,因為是對於獸性的善的標準表示不滿。

獸類有天生的慈愛,也有天生的殘酷,於是在血肉淋漓的生存競爭中一代一代活了下來。“自然”這東西是神秘偉大不可思議的,但是我們不能“止於自然”。自然的作風是驚人的浪費——一條魚產下幾百萬魚子,被其他的水族吞噬之下,單剩下不多的幾個僥倖孵成小魚。為什麼我們也要這樣地浪費我們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當值錢的動物,餵養,教養,處處需要巨大的耗費。我們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時間也有限,可做,該做的事又有那麼多——憑什麼我們要大量製造一批遲早要被淘汰的廢物?

我們的天性是要人種滋長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們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們的種子遍佈於大地。然而,是什麼樣的不幸的種子,仇恨的種子!

原刊1944年5月《天地》月刊第7—8期合刊

張愛玲:我們該做的事有那麼多,為什麼要生孩子?

Photo@Nishe

不知道“抓周”這風俗是否普及各地。我週歲的時候循例在一隻漆盤裡揀選一件東西,以卜將來志向所趨。我拿的是錢——好像是個小金鎊吧。我妨姑記得是如此。還有一個女傭堅持說我拿的是筆,不知哪一說比較可靠。但是無論如何,從小似乎我就很喜歡錢。

我母親非常詫異地發現這一層,一來就搖頭道:“他們這一代的人……”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為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這種一塵不染的態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面去。因此,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地苦的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麼——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在家裡過活的時候,衣食無憂,學費、醫藥費、娛樂費,全用不著操心,可是自己手裡從來沒有錢。因為怕小孩買零嘴吃,我們的壓歲錢總是放在枕頭底下過了年便繳還給父親的,我們也從來沒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歲我沒有單獨到店裡買過東西,沒有習慣,也就沒有慾望。

看了電影出來,像巡捕房招領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裡的汽車伕把我認回去(我沒法子找他,因為老是記不得家裡汽車的號碼),這是我回憶中唯一的豪華的感覺。

生平第一次賺錢,是在中學時代,畫了一張漫畫投到英文《大美晚報》上,報館裡給了我五塊錢,我立刻去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唇膏。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著做個紀念,可是我不像她那麼富於情感。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有些東西我覺得是應當為我所有的,因為我較別人更會享受它,因為它給我無比的喜悅。眠思夢想地計劃著一件衣裳,臨到買的時候還得再三考慮著,那考慮的工程,於痛苦中也有著喜悅。錢太多了,就用不著考慮了;完全沒有錢,也用不著考慮了。我這種拘拘束束的苦樂是屬於小資產階級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樣我就侷促地想到自己,彷彿胸前佩著這樣的紅綢字條。

這一年來我是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關於職業女性,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看,房間裡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可是,這又有什麼快樂可官呢?”這是至理名言,多回昧幾遍,方才覺得其中的蒼涼。

又聽見一位女士挺著胸脯子說:“我從十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人的錢。”彷彿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於負氣吧?

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充分享受著自給的快樂的,也許因為我於這還是新鮮的事,我不能夠忘記小時候怎樣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我立在煙鋪跟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後來我離開了父親,跟著母親住了。問母親要錢,起初是親切有味的事,因為我一直是用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著我母親的。

她是位美麗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機會和她接觸,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裡她是遼遠而神秘的。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後來,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為她的脾氣磨難著,為自己的忘思負義磨難著,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

苦雖苦一點,我喜歡我的職業。“學成文武藝,賣與帝王家”;從前的文人是靠著統治階級吃飯的,現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興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面是買雜誌的大眾。不是拍大眾的馬屁的話——大眾實在是最可愛的顧主,不那麼反覆無常,“天威莫測”;不搭架子,真心待人,為了你的一點好處會記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眾是抽象的。如果必須要一個主人的話。當然情願要一個抽象的。

嫌的錢雖不夠用,我也還圖了點貨,去年聽見一個朋友預言說:近年來老是沒有銷路的喬琪絨,不久一定要入時了,因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時裝翻不出什麼新花樣來,勢必向五年前的回憶裡去找尋靈感。於是我省下幾百元來買了一件喬琪絨衣料。囤到現在,在市面上看見有喬琪絨出現了,把它送到寄售店裡去,卻又希望賣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這樣充滿了矛盾,上街買菜去,大約是帶有一種落難公子的浪漫的態度吧?然而最近,一個賣萊的老頭稱了菜裝進我的網袋的時候,把網袋的絆子銜在嘴裡銜了一會兒。我拎著那溼濡的絆子,並沒有什麼異樣的感覺。自己發現與前不同的地方,心裡很高興——好像是一點踏實的進步,也說不出是為什麼。

張愛玲:我們該做的事有那麼多,為什麼要生孩子?

Photo@Dagarslani

打人

在外灘看見一個警察打人,沒有緣故,只是一時興起,捱打的是個十五六歲的穿得相當乾淨的孩子,棉襖棉褲,腰間繫帶。警察用的鞭,沒看仔細,好像就是警棍頭上的繩圈。

“嗚!”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牆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頭望著他,皺著臉,眯著眼,就像鄉下人在田野的太陽裡睜不開眼睛的樣子,彷彿還帶著點笑。事情來得太突兀了,缺乏舞臺經驗的人往往來不及調整面部表情。

我向來很少有正義感。我不願意看見什麼,就有本事看不見。然而這一回,我忍不住屢屢回過頭去望,氣塞胸膛,打一下,就覺得我的心收縮一下。打完之後,警察朝這邊踱了過來。我惡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裡飛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夠表達出充分的鄙夷與憤怒,對於一個麻風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覺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緊了一緊腰間的皮帶。他是個長臉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難看。

他走到公眾廁所的門前,順手揪過一個穿長袍而帶寒酸相的,並不立即動手打,只定晴看他,一手按著棍子。那人於張煌氣惱之中還想講笑話,問道:“阿是為仔我要登坑老?”

大約因為我的思想沒受過訓練之故,這時候我並不想起階級革命,一氣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給那警察兩個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說裡,這時候就應當跳出一個仗義的西洋傳教師,或是保安局長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舊情人。)偶爾天真一下還不要緊,那樣有系統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李涵秋(1873—1923),近代小說家、鴛鴦蝴蝶派代表人物之一。著有章回小說三十餘種,代表作《廣陵湖》曾風靡一時。

原刊1944年6月《天地》月刊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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