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出來後
想多生個娃的老阿姨
那是一茬接著一茬
但她們從那個特殊的年代一路走來
很多身上都套了一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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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娃,得先“取環”
深圳寶安區石巖的L女士
身上就有一個這樣的“環”
今年3月
她找到了深圳丹田婦科門診部“取環”
事後,這家門診部竟然被罰了近7萬元!
事情緣起,是某日寶安區石巖衛生監督所的執法人員到該門診部檢查,在門診日誌中發現了L女士的就診記錄。
當中有一項“QH取環”,引起了衛監蜀黍的注意。因為取環屬於“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可不是隨便能做的。
“你們有這個資質嗎?”
衛監執法人員一查他們的執業許可證,發現診療科目裡壓根沒有“計劃生育專業”。
雖然他們取得了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但並不屬於國家固定的“母嬰保健”範圍。
總之,他們為L女士“取環”,並收費300元,完全是非法的!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該門診部因未按照執業登記範圍開展“取環”這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被衛監部門依法予以其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罰款69000元的行政處罰。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個體醫療機構不得從事計劃生育手術。
所以,像門診部這種個體醫療機構,是不得從事計劃生育手術的,但社會上一些民營診所、門診部,為了賺錢,往往會偷偷違規做“上環”“取環”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各位婦女同志,一定要擦亮雙眼!“上環”“取環”,必須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去!
除了“取環”,L女士在這家診所,疑似還花了一筆“冤枉錢”。
當時接診的張醫師表示,除了“取環”,他們還為L女士做了其他手術,包括宮頸息肉和囊腫摘除,以及一些沖洗抗炎治療,並收取了5000元左右的其他手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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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鵝,其中的宮頸息肉和囊腫治療,都是深圳市最近要嚴打的“宰客”行為。
2018年5月-9月,深圳開展“嚴厲打擊醫療機構醫療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
(戳圖可查看原文)
當中有一條,就是叫停了一系列婦科的“宰客”項目。
全市開設婦科的門診部、診所暫停開展以下項目:
- 陰道壁囊腫、陰道息肉、宮頸囊腫、宮頸息肉、宮頸糜爛(宮頸炎)、盆腔積液類婦科手術
- 外陰、陰道的整形手術
- 宮頸錐切術
“這些看似‘嚇人’的檢查結果,可能並不是什麼大事,甚至有的根本就不是病!
生殖中心主任 張帝開教授
”
以“宮頸囊腫”為例,婦科超聲檢查中很常見,一看到“囊腫”兩個字,不少女性都聯想到“腫瘤”,而且又是長在宮頸這個特殊部位,會不會很嚴重啊?
“黑診所”老闆們正是利用了這種恐懼的心理。
張帝開教授解釋,宮頸囊腫又稱“納氏囊腫”,正常的宮頸裡有很多小小的腺體,這些腺體的分泌液會順著腺管流出去,但如果腺體開口堵塞了,腺體的分泌物流不出去,就會慢慢積累形成囊腫,如果形成在宮頸表面,婦科檢查就會有“宮頸囊腫”的報告提示,但一般無症狀,而且發展很緩慢,可以保持觀察,但不用處理。
這種事情放到現在
可是要嚴打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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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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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
第六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指導、諮詢以及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
第九條
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可以在批准的範圍內開展下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
(二)取出宮內節育器;
(三)輸卵(精)管結紮術;
(四)早期人工終止妊娠術。
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上述全部或者部分項目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其申請的項目,進行逐項審查。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批准,並在其執業許可證上註明獲准開展的項目。
第二十二條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在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註明獲准開展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並向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通報。
第二十九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中依據本條例的規定從事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服務人員,應當依照執業醫師法和國家有關護士管理的規定,分別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村醫生或者護士的資格,並在依照本條例設立的機構中執業。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應當依照執業醫師法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共同制定。
個體醫療機構不得從事計劃生育手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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