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1元水性筆償還債務 回應:責任心不強 出現失誤

法院拍賣1元水性筆償還債務 回應:責任心不強 出現失誤

(北京時間記者 王麗樂 報道)近日,安徽蚌埠龍子湖區人民法院發佈了一則執行裁定書,裁定拍賣被執行人的黑色水性筆一支。另據法院拍賣公告,拍賣標的黑色水性筆一支,“市場價1元,起拍價1元”,此事引發網友熱議。記者發現,該法院在淘寶司法拍賣平臺共發佈了30場水性筆拍賣。8月1日,龍子湖區法院工作人員在接受北京時間記者採訪時稱因承辦人有失誤,拍賣已撤回。

根據一則《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龍子湖區法院在執行陳某申請執行曾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提供了黑色水性筆一支供法院拍賣償還債務。法院裁定:拍賣被執行人曾某的黑色水性筆一支。

7月12日,龍子湖區法院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發佈關於黑色水性筆一支的拍賣公告。公告顯示,法院將於2018年7月30日10時起至2018年7月31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拍賣標的:黑色水性筆一支,市場價:1元。起拍價:1元,保證金:0.1元,增價幅度:0.02元(或其整數倍)。”北京時間記者發現,在7月12日-7月13日兩天內,龍子湖區法院在該網站一共發佈了30則“黑色水性筆(第一次拍賣)公告”。

一元水性筆竟然也能進入司法拍賣程序?8月1日,北京時間記者致電龍子湖區法院,工作人員稱:“承辦人有失誤,拍賣已撤回。”

隨後,記者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查詢後同樣發現,龍子湖區法院在該平臺有30場關於“黑色水性筆一支”的拍賣,拍賣時間均為2018年7月30日10時起至2018年7月31日10時,起拍價也均為1元,每場拍賣標的物介紹一欄“相關附件下載”中都附有一則案由不同的執行裁定書,特別提醒中寫道:“拍品均須買受人到我院自提,裝卸、運輸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30場拍賣中,1場拍賣為“撤回”狀態,1場競價成功,成交價為1元,其餘均流拍。

龍子湖區法院於8月1日中午在官微回應:“針對我院的執行裁定書上出現的拍賣一支水性筆問題,我院進行認真調查,造成該事件產生的原因是,案件承辦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致使執行工作出現失誤,我們已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並對錯誤行為進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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