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現領:在新經紀時代,這五組關係將被重塑

楊現領:在新經紀時代,這五組關係將被重塑

經紀行業經過十幾年的發展與進化,目前正進入一個全新的時代,可以稱之為“新經紀時代”,其核心特點是:用戶主權、信息真實、分工合作、平臺驅動。具體來說:

  • 用戶主權,是指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的主動權增加,對信息和服務的理性識別能力增強,優質服務獲得更多的溢價。
  • 信息真實,是指真實的信息成為必需品,成為消費者透明決策和經紀人合作的基礎。
  • 分工合作,是指多家委託的約束條件下,通過單邊運營,多邊合作,創造以“邊”為中心的合作分工體系,推動職業經紀人時代的到來。
  • 平臺驅動,意味著平臺成為新的組織形式,在資源配置中起到基礎性作用,驅動新的行業文明。

在新經紀時代,關涉中間人交易的五組核心關係將會被重塑。

楊現領:在新經紀時代,這五組關係將被重塑

第一,P與P,即傳統平臺與新興平臺之間,由信息發佈到居住服務。

歷史上,經紀行業的傳統信息發佈平臺幾乎為單一壟斷型入口。而實際上,房屋交易具備很強的本地化屬性,且屬於低頻、高客單價交易,原則上,應該會出現多家平臺,既有全國化平臺,也有本地化平臺;既有簡單的信息發佈平臺,也有複雜的交易服務平臺。新經紀時代,一個關鍵的變量就是新平臺的崛起,這將決定行業的終極走向。

那麼,我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平臺?如何衡量平臺的績效?我覺得應該有以下幾個維度:

1.能否充分高效地影響供給?以房地產信息平臺為例,這包括房源的覆蓋度,供給的數量和質量也就是房源的質量(真假,及時等)。如果是房地產交易服務平臺,這個供給還應該包括經紀人的數量和質量。

2.能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在房地產領域,主要是三個成本:信息成本、信任成本、交易成本。在此基礎上,全面提升行業總體性的投入產出比。

3.能否有限擴張市場的邊界和範圍?一個有力量的平臺不僅僅可以吸收現有市場的能量,也可以打破現有市場的邊界和範圍,延伸到更多的潛在市場,關聯市場,甚至是表面看似無關的市場。

4.能否創造一個“共棲”生態,讓市場迴歸有序,健康,充滿自我迭代的活力?這樣的平臺必然可以和多元的參與者創造一種共棲共生的關係。

5.能否打造一個高效的基礎設施?正如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一樣,單一個人沒有能力提供公共品,只有依賴於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平臺基礎設施也是平臺繁榮的關鍵。

6.能否創造強大的網絡效應,刺激更多的有效交互?平臺的價值不僅僅在於簡單的連接,而在於有質量的交互,驅動合作和分工。

第二,P與B,即平臺與品牌之間的關係,由寄生關係走向共生關係。

傳統的信息平臺與品牌或公司之間是典型的利益分割關係,甚至是一定程度的寄生關係。未來的新興平臺,應該建立一種新型的共生關係,所謂共生,應該包括3個層次:1.能不能創造增量價值:把蛋糕做大,特別是在市場波動的時候,

通過逆週期業務的引入,增加行業的穩定性收入。在市場下行的時候,通過多元業務,對沖交易的下行風險。2.能不能解決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的公司的核心痛點不一樣,小公司的核心痛點是如何擴張、中型公司的核心痛點是做互聯網做系統,平臺應該能幫助品牌解決這些痛點,讓小公司變大、讓大公司變強。3.能不能讓品牌創造關鍵節點的核心價值:今天的行業生態下,一家公司要想做大做強,往往什麼都要做,十節甘蔗全部吃完。其實大部分企業都沒有做全產業鏈的能力,那麼如何才能集中突破,在幾節甘蔗上創造最大的價值。只有這樣,行業才能形成生態,有所不為才能有所作為。

第三,B與A之間,即公司與經紀人之間,由科層關係走向合夥關係。

過去,我們經常站在公司的角度問:經紀人到底是什麼?員工?客戶?或者是產品?未來,也許真正的問題應該是站在經紀人角度的問題:對於經紀人而言,經紀公司到底是什麼?僱主、管理者、品牌、投資者、合夥人?公司怎麼樣才能為經紀人創造價值?這才是根本的問題。從產業趨勢看,

平權與個體崛起是不可阻擋的力量,本質是經紀人在購買公司服務,誰為經紀人提供價值,誰才有價值。某種程度上,也只有公司成為經紀人的服務方、合夥人或者投資人,整個行業的底層組織生態,以及相應的激勵方式才能發生根本的變化,也只有在這個時候,激勵才能取代懲罰成為主流的管理方式。原則上,也只有激勵才能最大限度地讓個體發揮出創造性。

第四,A與A之間,即經紀人與經紀人之間,由競爭走向合作。

這裡的關鍵是在多家委託的約束條件下,實現單邊經營、多邊合作,把單與單之間的競爭變成邊與邊之間的合作,從而形成競優的生態。為了實現這一點,必須具備三個前提:其一是確權,特別是委託環節的權利確認,這是合作的起點;其二是佣金率的方差足夠低,不從佣金上競爭,這是合作的保障;其三是真房源,真實信息是合作的必要條件。

第五,A與C之間,即經紀人與消費者之間,從成交為王向服務為王轉變。

在多家委託的競爭環境中,由於經紀人的權利得不到基本的保護,從理性選擇的角度出發,欺騙、背叛、切單、切客,短期利益、成交為王等等,這些現象之所以出現,並非是因為經紀人天然就是“壞人”,而是因為缺少底層產權保護的環境下,背叛成為一種理性的最優選擇,也就是“囚徒困境”中的“均衡策略”。那麼,怎樣才能從背叛走向合作,讓經紀人坦然地面對消費者,不忽悠、不欺騙、不亢不卑地提供專業服務?理論上,答案只有一個:就是經紀人之間選擇相信、選擇合作,也只有如此,才能建立經紀人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與合作。

(本文根據楊現領博士在博鰲·21世紀房地產論壇第18屆年會上的演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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