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遭重创!对比刘小龙的4场禁赛,帕莱塔遭重罚,真的合理吗?

在上周进行的足协杯四分之一决赛第二回合的比赛中,广州富力在主场3比2力克江苏苏宁,挺进足协杯四强。在赛后的握手环节中,苏宁的意大利外援帕莱塔因辱骂裁判员,被当值主裁判石祯禄出示红牌。7月31日,中国足协官网公布了对帕莱塔违规违纪的处理结果,给予意大利外援停赛六场,罚款4.2万元的处罚。

再遭重创!对比刘小龙的4场禁赛,帕莱塔遭重罚,真的合理吗?

消息一出,广大球迷纷纷不解,提出了质疑。刘小龙一个蹬踏面部的严重犯规,只被禁赛4场,罚款2.8万元,而帕莱塔没有身体伤害的辱骂,居然要停赛6场,足协是否对他量刑过重?

国家有法律,行业有行规,任何的处罚决定,都应该基于法律法规制度。今天3月1日,中国足协给下属各会员协会、各俱乐部印发了《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这份纪律准则,就是中国足球界的法律,所有王小平的处罚决定都是依据这份准则做出的。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对对手或其他人的非体育行为(指责、辱骂)至少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3场,并至少罚款2.1万元。同时《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七条也有补充规定,如果受侵犯的对象是比赛官员,则处罚应该加重一半,即加罚50%。裁判员属于比赛官员,从纪律准则的角度来看,王小平的处罚是在合理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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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下刘小龙的处罚,他是在比赛中,用脚蹬踏了对手的面部,造成对手受伤,是典型的严重犯规(不是暴力行为),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严重犯规尤其是野蛮用力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1场,并处罚款至少七千元。同时刘小龙的犯规也适用第四十九条,侵犯部分系头/面部、裆部的,需从重处罚。因此最终处罚的结果是停赛四场,罚款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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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阅读过后,不难发现,对两个人的处罚还是在准则范围内的,不存在特殊对待。球迷朋友们对处罚结果的不理解,主要还是不熟悉各种违规违纪的严重程度以及中国足协纪律处罚规定。另外在举一个例子,今年5月6日的的一场中超预备队比赛,傅欢因辱骂裁判员,被停赛六场,罚款4.2万元,与帕莱塔的处罚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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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说说那个点球,相信大部分球迷都看过了视频。比赛进行到最后时刻,苏宁后卫禁区内疑似手球,经VAR提醒,裁判员到场边观看回放后判定苏宁球员手球犯规。很多球迷觉得这粒点球判罚的有问题,认为后卫是无意手球。这里需说明的是,裁判员在判罚禁区内手球,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包括球与手的距离,手与球的移动方向,手是否在自然位置,防守队员是否通过手扩张防守面积等。很显然,这个落地反弹球,速度没有射门那么快,苏宁后卫的手也不在自然位置,他需要承担冒险为此带来的后果。裁判员认真观看回放后认定,这是一个草率的、缺乏考虑的手球犯规。只是因为犯规的时机点比较敏感,并且犯规的结果最终导致苏宁队遗憾出局,所以引起大家的关注。当然,如果不判,只怕争议会更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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