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13萬條意見!這次它有何不同?

30天,13萬條意見!這次它有何不同?

30天,13萬條意見!

7月28日是《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徵求意見截止的日子。根據中國人大網的信息顯示,自6月29日開始徵集,該草案共徵集意見超過13萬條,關注度遠高於同期徵求意見的任何法律草案。而且其間由於過於擁擠,網站甚至一度陷入癱瘓。

每次個稅法修改都牽動人心,這一次更不例外。

此次個稅改革是1980年個稅法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改,被業界稱為“我國個稅制度的一次根本性變革”,其中包含很多“首次”:根據《草案》,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將改變以往的分類徵稅模式,首次實行綜合徵稅;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

與前幾次個稅改革相比,人們除了關注個稅起徵點之外,專項附加扣除、地域差異等也都成為人們熱議的焦點。

5000元起徵點是否偏低?

30天,13萬條意見!這次它有何不同?

在稅收制度改革裡,個稅起徵點的修訂一直是熱點,因為它關係到每個人的錢袋子。

按照財政部部長劉昆的說明,5000元起徵點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的前瞻性。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但5000元起徵點一經公佈,仍然不乏不贊同的聲音。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需要科學測算,根據近些年工資收入增長、物價上漲、基本生活費用標準等數據建立模型測算出來。但目前相關數據並未披露,因此也看不出來5000元如何體現了前瞻性。”

“7年前,個稅起徵點是3500元;7年後,房價翻倍、物價上漲、錢變得越來越不值錢,個稅起徵點才提高到5000元,太低了!起碼要到1萬元。”在IT公司負責網絡運營的小劉來北京工作已經5年了,月薪稅前1萬元出頭,扣去2000元“五險一金”後,每月需納稅300多元。拿到手的工資除去每月3000元房租和日常開銷,談個女朋友都顯得捉襟見肘。“買房、結婚就更不敢想了,就我這點錢,別說首付,連貸款都還不起。”小劉無奈地對《中國報道》記者說。

像小劉這樣呼籲提高個稅起徵點的人不在少數。網上有一份流傳較廣的“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滿意度調查問卷結果”顯示,58.1%的用戶不滿意,認為起徵點過低;33.4%的用戶能接受,但是認為起徵點還是有點低;只有8.5%的用戶滿意,認為起徵點合適。

“確實偏低。由於中國區域差距太大,5000元收入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還難以立足和保障基本生活。而在中西部地區,5000則可以保障體面的生活。”同濟大學經濟學教授石建勳接受《中國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

施正文也持同樣的看法:“在考慮滿足人民生活美好向往,物價上升、經營性費用扣除等基礎上,我認為起徵點定在7000元比較合適。”

“起徵點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大概漲了40%,但2011年實行時GDP是48萬億元,2017年GDP是82.7萬億元,同比增長近70%。”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曉東看來,考慮到工資佔GDP的比例,加上物價上漲和通貨膨脹情況,以及刺激消費的迫切需求,8000元至10000元的起徵點是比較合適的。

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上升,個稅收入也不斷增長。據財政部網站披露,2017年個人所得稅預算數為6460億元,決算數為7180.73億元,為預算的111.2%,比預算超出了720.73億元。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盤和林就指出,這說明仍有較大減稅空間,尤其是個稅應在調節收入分配、縮小收入差距等方面體現出稅收的“反哺”目的,應通過進一步提高個稅起徵點、加大抵扣力度等改革來真正降低民眾的稅負水平,這也是回應民眾關切的體現。

自1980年個人所得稅制度建立起,個稅起徵點已經調整了3次。對於個稅起徵點的設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認為,把個稅起徵點設定成為一個自動調節的機制和物價水平掛鉤,不失為一個可以考慮的趨向。“比如每3年以權威的CPI指數或者物價指數為具體口徑自動調整,這就省去了耗費精力反覆討論起徵點怎麼調的麻煩。並且,個稅起徵點和物價掛鉤也有國際經驗,回應社會訴求,也不會出現太大偏差的選項。”賈康說。

專項附加扣除需細化

事實上,上調起徵點只是“看得見”的減負,更多減負體現在“看不見”的改革舉措裡。

“與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相比,此次個稅改革最大的亮點就是首次增加了教育、醫療及住房等專項附加扣除,這將大大減輕老百姓的稅收負擔。”石建勳告訴《中國報道》記者,早在今年2月,他就在中國人大網站的徵求意見欄就個稅修正案的三個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其中“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與《草案》中專項扣除的內容不謀而合。

《草案》提出,擬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對此,劉昆解釋說:“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

家住北京市海淀區的李女士和丈夫都是工薪階層,房貸和兒子的教育支出是他們最大的生活開支,專項支出抵個稅的消息讓她既興奮又很迷茫:“聽說教育支出和房貸利息可以抵扣個稅,具體怎麼扣?房子要分大小嗎?孩子上課外班和興趣班的費用算不算?現在鋼琴班、美術班、舞蹈班……各種輔導班特別多,費用動輒每小時一兩百元,就這一項,一年就得兩三萬元。”

對於專項附加項目究竟具體應如何扣除,《草案》並沒有明確,而是規定:“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對此,一些常委會委員認為,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如何確定,法律應作出比較明確、原則性的規定,不應留出太多的自由空間,以真正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要進一步完善稅前扣除制度,體現人權保障。目前修正案草案至少存在兩方面不足:一是扣除是否科學合理需要進一步研究;二是過於原則化,缺乏可操作性。”韓曉武委員認為,個人所得稅改革應立足長遠,進一步認真研究作出科學合理的規定,科學合理地構建稅前扣除制度,扣除標準和個人寬免制度都需要根據通貨膨脹率予以指數化調整。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草案》對專項抵扣的細則不明確,操作性不強。”石建勳也表示,抵扣要儘可能簡化,利於稅務部門徵收,如果稅務部門直接針對個人將會大大提高稅收成本。

按區域徵收的博弈

前兩年,“北京月薪兩萬生活指南”“上海月薪三萬生活指南”曾一度刷屏,知乎上“剛畢業月薪過萬是一種怎樣的體驗”也是長盛不衰的話題。

實際上,在一線城市,即使月薪三萬的小中產,在除去“五險一金”和個稅之後也就剩下2萬多元,再加上房貸、車貸、吃飯、交通、奶粉、幼兒園、培訓班、人情往來等支出,每月能剩下的也沒多少了。也正是這些在北上廣深等一二線城市工作的工薪階層,組成了個稅繳納的主力軍。根據財政部的統計,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北上廣深四大一線城市總額超過4600億元,佔個稅總額的近四成。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上海、北京2017年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分別達到39791.85元、37425.34元,逼近4萬元大關,最低的是西藏,人均10320.12元。

“我國各省份、地區的人均月消費支出情況各不相同,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人均消費支出往往相差很大。在全國範圍內規定統一的免徵額,難以充分反映各省份地區的實際消費支出情況,不利於實現稅負公平。”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鮮鐵可說。

石建勳也支持根據區域設定個稅徵收標準:“國家最好設定一個基數,如7000元起徵點,同時允許各地方執行30%至50%的浮動,具體數額由地方人大會議決定。”

在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魏朗看來,個稅起徵點還應該全國統一,但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針對不同地區的情況進行調整:“比如,不同地方房價不同,貸款利息也會不同,可以設定不同的限額。在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全國統一的情況下,考慮到不同地區納稅人負擔的差異性,根據個人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扣除,這是有利於實現公平、合理稅負的。”

而賈康則完全不贊同個稅“因地制宜”的說法,他認為,個人所得稅面對的調節對象是人力資本,按照市場經濟、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在規律的要求,人力資本在統一市場上,不應該碰到稅收壁壘,否則會影響人力資本的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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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法出臺及歷次修改

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1980)》頒佈。個稅起徵點設置為800元,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正式建立。

第一次修改:1993年,規定不分內外,所有中國居民和有來源於中國所得的非居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次修改:1999年,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20%的個稅。

第三次修改:2006年,個稅起徵點提高到1600元。

第四次修改:2007年,取消徵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

第五次修改:2008年,個稅起徵點提高到2000元

第六次修改:2011年,個稅起徵點提高到3500元,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由5%~45%修改為3%~45%。

第七次修改:2018年,草案明確個稅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並首次增設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五項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等。

採寫:《中國報道》記者 張春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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