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管理類公司的識別和風險監測

財富管理類公司的識別和風險監測

財富管理類公司的識別和風險監測

財富管理類公司,狹義上指的各類投資管理、商務信息諮詢、資產管理等公司形態,廣義上還包括了金融信息服務、網絡科技公司等等,伴隨網絡金融的興起,各類財富管理公司依託互聯網平臺,正在從傳統的金融服務實體中介進化為多元化的互聯網金融公司。

作為獨立於傳統銀行之外的金融中介,通過一定的金融產品創新和綜合金融服務規避嚴格的金融監管,並不能夠不直接參與客戶資金的管理。更進一步來說,獨立的財富管理類公司充當的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這一點是評估財富管理類公司風險程度的重要指標。

財富管理類公司的識別和風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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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識別

按照銀髮【2017】235號《關於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對非自然人客戶的身份識別,著力點在於提高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加強風險評估和分類管理。財富管理類公司除了法人代表以外,股東、財務主管甚至財務人員等的身份信息也是重要的識別要素,與其他行業客戶相比,識別的策略應差異化,並且強度要更高。

舉例來說,人總行的文件要求中,受益人識別標準是按照持股比例超過25%,但現實中這類財富管理公司的不同成員在資金往來中由於承擔著不同的角色,有些成員持股並不超過25%,甚至並非股東等主要成員,但依然是賬戶資金的主要運作者。因此,在進行客戶身份識別時掌握的信息越全面,對於後續的賬戶監測和風險排查,輔助驗證作用越明顯。

二、交易模式

實踐中發現的財富管理類公司的交易模式大致有以下三類:

(一)充當資金掮客

這類公司賬戶資金來源主要為個人,並且收入金額較大,通過對部分交易

對手的信息檢索顯示,有些為私營企業主等高淨值人群,資金主要投向為一些私募股權投資項目等等。

(二)快進快出型

這類賬戶交易長期來看並不活躍,但會在某個時段內出現大額資金的快進快出現象,對手固定,並且部分交易的用途顯示為借款或往來款。

(三)類信用中介

這類賬戶通過構建複雜的交易網絡,將傳統的銀行信貸資金通過在不同主體間的騰挪,最終投向固定的個人或實體,變相借道銀行信貸資源,聚集資金進行所謂的資產管理。

財富管理類公司的識別和風險監測

財富管理類公司的識別和風險監測

三、風險監測

由於財富管理類公司主體形式的多樣化,並不能以單一的指標來定義歸屬某一類主體或某一類行為,但是通過輿情信息蒐集等多個維度的特徵提取,往往能夠快速定位一些潛在風險客戶,從而進行有針對性的監測和分析。

輿情監測側重於從靜態層面對客戶基本信息進行獲取,需要結合交易記錄的動態分析,從而更全面的對客戶風險進行評估。

財富管理類公司的識別和風險監測

(一)輿情監測

1、線上運營產品

關注公司是否存在線上運營產品,以及產品是否存在逾期兌付或網站頁面無法打開等風險信息。如果網站頁面存在明顯的“理財”、“隨存隨取”、“回報豐厚”字樣,投資方向為“P2P理財投資”、“開放式基金”等等,需要重點關注這類公司主體是否具備相應資質,產品是否有備案。通常這類財富管理公司的服務邊界比較模糊,需要謹慎對待。

2、工商信息核查

如果工商信息查詢顯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需要進一步核實公司主體的存續狀態,必要時應採取上門核實的方式進行客戶身份背景調查。

3、涉訴和判決信息

在進行存量客戶身份持續識別的過程中,關注公司是否存在過多的涉訴和被執行信息,並查看判決書中是否存在公司經營異常等信息提示。

(二)數據分析

這裡的數據指的交易數據,交易數據又包含了時間、地點、集中度、金額、筆數和用途等多個維度特徵。紛繁複雜的交易數據給監測分析帶來一定的困難,因此,針對這類財富管理公司需要以交易模式為標籤,從以下三方面展開,以此更加多元化的對目標或者客戶行為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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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體

交易主體包括了公司和個人兩大類型,“個人”指的是公司賬戶的實際控制人或整個資金網絡中主要的操縱人員。

首先,需要從財富類公司的對公賬戶著手,根據不同交易要素的優先級進行判斷。具體來說,篩選出往來金額最大並且頻度相對較高的交易對手,保留交易對手中的個人客戶。

其次,如果篩查到的交易對手為行外個人,則自動遞延到下一位個人交易對手。實踐中遇到更多的情況是,對公賬戶和其實際控制人的個人賬戶均在同一機構開戶,這一點有利於判斷賬戶背後的實際控制關係。

第三,定位到主體個人賬戶以後,需要進一步核查這些個人賬戶的交易對手是否存在關聯性,對手之間是否存在重疊現象。甄別不同個人賬戶的相同交易對手這一點至關重要,換個角度思考,如果是不相關的個人,為什麼會有交易往來?

最後,財富管理類公司的對公賬戶可能僅僅是用於費用的一些往來,例如工資、勞務費、報銷款和房租等等,真實的資金運轉是通過個人賬戶在進行。

通過上述方法可以定位交易的主體,除了公司結算賬戶以外,主體必須鎖定到某一名或某幾名個人。

2、關係

單從交易數據的角度,往往較難定位“關係”,因為關係是基於一定的場景而存在的,例如借貸關係、僱傭關係、投資關係、通道關係等等。描述“關係”需要藉助客戶身份識別的要素提取,如是否為公司法人、股東、財務及其他主要成員。

有時通過交易用途分析也可以得到一些提示,例如工資款,每月會定時支付。舉例來說,工資款每月固定從公司賬戶到某些個人賬戶,並且備註了“工資”、“提成”,那麼基本可以判定相互之間的關係。

3、客體

客體指的是與主體間有資金往來的交易對象,這類客體有可能僅有一次或幾次往來,特徵比較明顯的是涉及信貸資金流轉的情況,這些客體僅是做一次的拆借或週轉,在資金使用結束後便不再與主體間有交易往來。

財富管理類公司的識別和風險監測

由於財富管理類公司涉及的業務種類眾多,並且部分產品和服務遊離於監管的灰色地帶,因此需要有針對性的建立對這類行業客戶的監測分析手段。在明確交易模式的前提下,收集公開信息,通過對模糊信息的整理和歸納,發現預警信息,從而提高反洗錢業務的風險甄別能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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