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傳奇的「偷渡客」1981年偷渡到香港,潛伏28年才被警方發現

香港最傳奇的“偷渡客”1981年偷渡到香港,潛伏28年才被警方發現

這個人叫黃譚永,此人出生於1939年,1961年在廣州的針織廠打工,1962年跟同校的女同學結婚,婚後育有一對兒女,1981年,珠三角即將被開發起來的時候,黃譚永拋棄了自己妻兒,一個人通過偷渡的蛇頭從廣州市區的番禺區乘坐小船偷渡到香港,當時香港有個政策只要偷渡者進入到香港的市區就會給予香港市民的身份證,原本黃譚永的計劃是自己想到香港,在通過香港當時的政策獲得香港居民的身份,接著再將妻兒接到香港,但是在1981年的1月份,香港政府已經取消這個政策,很明顯,那會的黃譚永還不知道

香港最傳奇的“偷渡客”1981年偷渡到香港,潛伏28年才被警方發現

已經偷渡到香港的黃譚永也只好過上東躲西藏的日子,這一藏就是將近29年,黃譚永在香港弄來了假的身份證,靠著自己的紡織技術,他很快找到一個工作,但是還在內地的妻子多次搬家,漸漸地黃譚永就失去跟家裡的聯繫,對於黃譚永來講,他始終沒有身份證,是不被認可的,因此黃譚永儘量減少出門,也不做作奸犯科的事情,因為害怕自己被抓

香港最傳奇的“偷渡客”1981年偷渡到香港,潛伏28年才被警方發現

2008年3月,正在上班的黃譚永腹疼,同事們趕緊將他送進醫院,可是天意弄人,他使用假的身份證的真正主人正好也在同一家醫院,接著黃譚永想象了28年的場景終於發生了,他被帶到警署,錄口供,隱藏29年的身份終於被警方發現了,因為非法入境以及盜用他人的身份證,當時年過七旬的黃譚永被判入獄

香港最傳奇的“偷渡客”1981年偷渡到香港,潛伏28年才被警方發現

黃譚永創造下香港幾個記錄,第一個是黃譚永在香港藏匿了28年才被發現,第二是他在犯罪後病沒有被立即遣返,這是很罕見,因為按照香港特區政府的法律來看,香港警方一經抓到內地的偷渡者,那就會被遣送回內地,可是因為黃譚永盜用他人的身份,在香港犯了法,必須要接受香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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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黃譚永在監獄的期間, 香港社會福利署跟內地廣州市的多次合作,終於是找到黃譚永當年在內地的戶口關係,但是她的家人卻失戀了,2018年的5月份,黃譚永終於批准獲得香港的定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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