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某提起公訴

近日,赤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楊某提起公訴。

被告人楊某購買了尖刀、塑料桶及柴油,預謀殺害其女友吳某某,並將吳某某位於巴林左旗某鄉鎮的住宅燒燬。2017年11月27日下午,楊某約出吳某某,二人驅車向吳某某住宅行駛,途中楊某用備好的尖刀猛捅吳某某脖子數刀,致其當場死亡。到達吳某某住宅後,在沙發、床、被褥及窗簾等物品上潑灑柴油,點燃後逃離,途中將屍體拋棄。

經審查,被告人楊某故意行兇殺人,致一人死亡,後果嚴重。故意燒燬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遂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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