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 “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党组织推荐放心店”评选活动公告

延长县 “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党组织推荐放心店”评选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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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 “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党组织推荐放心店”评选活动公告

关于在全县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展

“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党组织推荐放心店”

评选活动的公告

全县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经营户:

为激励广大个体工商户讲诚信、优服务、做贡献、树形象,现决定在全县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中开展“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和“党组织推荐放心店”(以下简称“双店”)评选活动,对获得星级的“双店”进行授牌及表彰奖励,对获得五星级的“双店”党员出资人,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评选推荐中予以优先考虑,请各经营户积极报名参与。具体参与办法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参与评选的“双店”经营面积不低于20㎡,环境卫生整洁,相关证照齐全;

2.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正常营业资质,无任何违规经营行为;

3.获得三星级的“双店”方可参加四星级、五星级“双店”评选;

4.参加“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必须是中共党员。

二、评选标准

1.“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应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党组织推荐放心店”出资人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勇于拼搏,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向党组织积极靠拢;

2.严格遵循商业道德标准,保证商品质量,不以次充好,不缺斤少两,服务态度热情,顾客满意;

3.认真贯彻《价格法》,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等价格欺诈行为;

4.严格遵守有关政策和法规条例,做到亮证经营,索证索票齐全,台账登记规范,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有保证,保障消费者饮食用药安全;

5.店容店貌整洁大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消费环境干净卫生;

6.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和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三、参与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经营户于2018年8月10日前前往各自辖区监管单位(城区:市场和质量监察大队;各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填写《“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申报表》和《“党组织推荐放心店”评选申报表》。

全县辖区监管单位根据评分标准及细则开展评选工作,提出初步评选名单,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评分标准及细则,确定星级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根据社会各方意见和评分结果,确定正式评选授星名单,由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组织统一公开授牌。

延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中共延长县委通讯组

电话:0911—8614641

延长县 “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党组织推荐放心店”评选活动公告

总编:李国强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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