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城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所長黃秉潔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原標題:晉城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所長黃秉潔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晉城市委批准,晉城市紀委監委對晉城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所長黃秉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秉潔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由管理服務對象為其支付個人費用;違反組織紀律,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收受財物,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違反群眾紀律、生活紀律,造成不良影響;違反財經管理法規,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犯罪;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秉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黃秉潔簡歷黃秉潔,男,漢族,1963年5月出生,山西沁水人,大專學歷。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11月參加工作。

198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晉城市養老保險所工作;

1998年4月至2004年6月,任晉城市鍋檢所副所長;

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任晉城市特檢所所長;

2005年3月至2008年6月,任晉城市鍋檢所所長;

2008年7月至今,任晉城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系特檢所與鍋檢所合併)所長(副處級);

2012年10月至今,兼任山西省晉城市城市車用氣瓶檢驗中心法定代表人。

山西晉城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所長黃秉潔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晉城市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