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得了癌症需要幾十萬治療要求二兒子賣房,理由是二兒子房多,合適嗎?

我家我居


看到這個問題,第一反應,肯定大部分人認為不合適,既然是三個兒子,為什麼只要老二賣房呢?其實,認真反思一下,也沒有什麼不合適,那是要救爹媽的命,只要能做到就沒有什麼不合適。

從題中描述,可以看出老人治病要花許多錢,但大家暫時又都拿不出。老二有空閒的房子,可以賣了,用於給老人治病。

父母是三個兒子的父母,治病需要三個兒子一起掏錢,這一點也不錯。但是,凡事也有例外。如果三兄弟中,老大和老三確實沒有能力,家徒四壁拿不出一分錢給老人治病,而你這二兒子又有能力,完全可以負擔老人治病的費用。你會怎麼做?是自己給老人看病呢?還是堅持必須三人同時出錢,不然就不給老人治病了呢!我想,只要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不會因為其它兄弟出不來錢,而放棄給爹媽治病。隨後,兩兄弟也不會袖手旁觀,一定會想辦法為你分擔一部分費用,只要兄弟們都盡力了,用心孝敬父母了,又何必去斤斤計較呢?

如果是其他兩兄弟,有條件就是不願意掏錢,那另當別論。老人看了病後,就是打官司,也要向他們討要。對這種不孝子,絕不能姑息縱容。

烏鴉反哺羊羔跪乳,更何況人呢。養兒防老,如果這個二兒子有能力,也拒不賣房給老人治病,那老人就只有等死了。做兒子的於心何忍,如此為人與畜生何異。


無奈且向上


很多社會問題或者家庭問題都是由不公平造成,父母平等的給我們每個人生命,每個人應該孝順父母這沒有錯,但孝順過程中,也應該遵循公平原則,兒女多了,只能如此,一個兒女責無旁貸。

老人生病,兒女應該給治療,但是,醫藥費應該平均分配,這是基本的公平原則,在這個過程中,不應該有吃大戶的原則,也沒有誰在父母面前是可憐的,父母絕不會給誰吃不飽餓著。

兄弟姐妹平等的被父母生養,多貪多佔父母的,多拿錢,這個也是一種公平合理,但,誰有錢誰多拿,這是不合理的。

我覺得就是所有醫療費平均分配,不論貧窮富貴,對於父母來說,不應該有這個折扣,都應平等的對待,包括付出和回報。這是基本邏輯。

但是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尤其是父母和兄弟姐妹之間,最好的辦法是,有條件的可以多出一點,前提是自願,而不是強迫,自願多出一點,這是個人對父母的感情,也可以,替困難的兄弟姐妹出,這是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至於,強迫賣房子,因為房子多,這是不公平的。

這個家庭,應該有一個處事的方法,第一,平均分配醫療費,第二,有能力的自願多出,第三,家裡困難的可以伺候老人出力。我想這樣的原則下,很多問題迎刃而解。

誰窮誰有理,誰可憐誰有理,誰弱勢誰有理,誰悲慘誰有理的思維,是要改改了。


韓東言


當初想把二兒子這個包袱甩掉,如今得了病又要強迫二兒子賣房,這種老人根本就不配被稱之為父親,二兒子難道是眼中釘肉中刺嗎?同樣是子女,為什麼差別對待那麼嚴重?要我說,二兒子自己願意賣房給你治病,那是二兒子孝順你的福氣,而你自己壓根沒有資格來要求人家二兒子做什麼!

為人父母,除了生還有對孩子的養育之恩,你不付出一樣不配得到回報,哪怕在親情面前這點仍然適用。你疼我小,我養你老,這本來就是天道循環。年輕時候你身強力壯,捨棄了孩子不聞不問,如今癌症了,厚著老臉來道德綁架,哪涼快哪裡待著去吧!

我朋友的父親就是如此,明明自己有錢,對於困難的兒子不管不問。朋友為了買房子錢不夠,跪著向自己父親借兩萬塊,給一分的利息,結果老頭說不給,得留著自己養老,老了不指望你。朋友在我面前痛哭,我們幾個朋友給他湊齊了錢。

如今朋友過得很好,新房裝修的很漂亮,我們去他家做客,他老婆也是很好的人。朋友就說,在這個房子裡做啥都行。只有一條,老頭子到老到死,不準踏進這個房子一步。


婦產科女司機


看到這個問題,有書君一肚子氣,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家庭,張口就要二兒子賣房看病,弄到如此地步,日後二兒子與父親,與其他兄弟姐妹如何來往!父親將二兒子放在怎樣的位置上,是做好了日後決裂的準備了嗎?作為父親,用這樣的方式解決問題,讓人難以認同。


之前一篇文章《中國式新“不孝”:你不幫我帶孩,我不幫你養老》引起熱議,有書君為其中正確的觀點點贊。



其中講到,兒女理直氣壯地向父母索取他們想要的一切,一旦父母無法滿足其要求,兒女就各種抱怨、甩臉,甚至以“你不替我帶孩子,我就不給你養老”為理由,義正言辭地威脅老人。看似全世界兒媳婦都普遍認同的觀點,其實是最喪心病狂的“新式不孝”。


同樣的情況,這次換成了父親。父親用“我養育你成人,現在你要賣房給我看病,否則就是不孝”的理論,來威脅、強迫二兒子為他看病。


生活中看似有道理的說辭,其實站不住腳的。


當把哄娃、養老、報養育之恩、看病當成赤裸裸的交易時,也就再無父子親情、母子情深可言。說到底,所有的矛盾都出自私上,理直氣壯的索取成了常態。



再回到看病上。為老人看病是每個家庭都會遇到的事情,其他家庭是怎麼解決的?無非是兒女們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經濟條件好的依情況多出些,共同出力解決問題。


為何到了他家,直接強制要求?


問題還是出在自私上,父親想當然的認為,二兒子條件好,賣房為他看病理所當然、天經地義,誰讓他是當父親,他是兒子呢,父親用他的“倫理論”耍賴皮,道德綁架二兒子。殊不知,就算我國有《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他這樣的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的。


作為父親,二兒子主動提出賣房子看病,自然最好,如若沒有主動提出,有書君依舊認為群策群力,家庭成員一起出力看病才是良計。父親可以和所有子女一起商量解決問題,如全部費用平攤,或者經濟條件好的多出錢,條件不好的多出力。



作為子女,百善孝為先,明知父親現在走在人生邊上,需要錢看病,卻無動於衷,實在不應該。如果子女積極給父親張羅看病,也不會上演逼子賣房的戲碼。子女間,更不能因某個子女條件好,而逃避自己應付的責任,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都應盡到的責任和義務。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老人得了癌症需要幾十萬治療要求二兒子賣房,理由是二兒子房多,合適嗎?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這本經要念好,不僅僅要有法,更在於要有情!合不合適怎麼說呢?

我們先了解一下這件事是怎麼回事吧:

第一幕:老人被檢查出患有癌症

這位患癌症的七旬 老人姓曾,是四川達州人,他有四個兒子,但是自從2016年春節時老曾被檢查患了直腸癌,這家就不平靜,正是因為這場大病家人鬧上了法庭。

在老父親檢查出得了直腸癌之後,由於兒子們一直協商不好遲遲沒有給老父親做手術,最終耽誤了治療發展成了晚期,這事記者採訪的時候醫生說老人只剩半年了!

第二幕:四兄弟相互埋怨,老父親無奈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四個兒子贍養自己

老大老三對老二老四的怨言:生病期間都是老大老三照顧,老二老四不見蹤影!


背後的隱情:情與理的糾結

老四不贍養的理由:我是上門女婿,分家沒我份,贍養我不養

當年因為經濟條件差,老四做了上門女婿,如今已經二十多年了,老四的理由是當年分家產時沒有他的份,如今沒有理由讓他養!

老二不贍養的理由:曾經有協議,房子我沒份,養老我不養

在二十年前老曾一家曾進行過分家,並且擬定了一份協議,老大和老三分得了房產,老二隻分得樹木,為了平衡,約定老大和老三負責老人養老。

老曾和老大老三的想法:老二要養,這個協議不成立

但是老曾說這個協議不成立,簽訂第二天自己就把自己手上的以及老大老三的撕掉了,因此不存在,這個協議老二保留著。

老二的委屈:

這份協議我是被迫籤的,當年父親及自己的大哥和三弟對自己太差了,把自己掃地出門寒了心,如今這樣做不地道。

而且老二的埋怨也得到了其它村民的證明,確實老父親對老二一家不怎麼樣!當年把老二當包袱甩掉,如今這樣做不地道!


最後這個案子是怎麼結的

老大老三的主張:

四兄弟輪流贍養【並且代表老四來的老四岳父也贊成】,因為老四已經上門,等於出嫁的女兒,可以少盡點義務。

老二的主張:

按照當年協議辦理

當庭法官的說法:這份協議部分有效,老二很不理解

也就是說從法律上來說前面分家的部分是成立的,但是後面關於贍養的約定不合法,老二沒有道理不贍養自己的父親。

最終調解結果

最終休庭法官做老二的思想工作,最終老二作出了讓步,四兄弟達成一致,每個人輪三個月!


這件事我的看法:

就這件事而言我個人認為這個老曾做的不地道,老二心裡肯定有委屈,而且委屈大了,從情感上來說對他太不公平了,但他最終作出了讓步。

我們需要給這位老二點個贊,都是一家人,過去的就讓他過去,今天我們不講利弊,也不糾結往事,畢竟老父親也沒有幾天了,他還是很有擔當的!

按照以往的村規民俗我認為老二完全有權利不贍養,從情感角度上來說他的拒絕也能理解,因為有前面的協議,但是與法來說子女有贍養義務是底線,這個不與其它任何關係或者協議掛鉤,事實就是如此!所以在我們如今講法制的背景下也要妥善處理好法律與村規民約的關係!


心安理得君


金十君看到這個消息也很訝異,父母生病,兒女籌錢治療,是天經地義,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但是老人及其他幾個兒子這樣逼迫二兒子就有點道德綁架的意思了。但是看事情不能只看一面,接下來金十君帶你瞭解整件事情經過:

事情起因

這件事是發生四川省達州市的長梯村一位姓曾的老人身上,老人有四個兒子,在得了癌症,需要籌錢治療的時候,一直聯繫不到老二和老四,於是老人是把四個兒子都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履行贍養義務。

後來才清楚,老四是上門女婿,相當於嫁出去的女兒,所以覺得並不需要擔負起贍養父母的責任;而老二則是說在當初分家的時候簽訂了協議,協議上允許他不用承擔贍養父親的義務。

分家協議無效

分家協議上寫明老人的八間房子由老大和老三各得四間,老二隻得到30棵樹但可以不負責老人的贍養,老四沒有分得家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子女對父母擁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給予物質上的幫助。扶助,指子女給予父母精神上的安藯和生活上的照料。

子女對於喪失勞動能力、生活確有困難的父母,必須自覺地履行贍養扶助義務,使老人能夠安度晚年。

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有類似規定,所以這份分家協議中老二無需贍養父親的說明是無效的,老人的4個兒子都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庭審結果

嚴格來講,父母將孩子撫養長大之後,孩子就需要贍養父母,這是應盡的義務。而分家時候父母分配家產則是另外一回事,無論父母有沒有給孩子分配財產,孩子都是需要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的。

庭審中,周圍人也是都在勸說老二,給他做起思想工作,到最後庭審結果是,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按照3個月一換,四兄弟輪流照顧老人,老二主動提出先由自己照顧父親,在庭審結束後,老二就把老父親接走了。

在最後,金十君想說,父母生我們,養我們,把我們撫養長大,在他們老去而自己有能力的時候,給予父母以生活和精神上的支持,這是回報,是傳統美德,也是遵守法律法規的表現,畢竟,家和萬事興!


金十數據


不舒服

看了這則新聞,心裡總歸感覺有些不舒服,不太對勁。父親生病了,兒子籌錢治療,那是天經地義的,但是現在父親、以及其他兩個兄弟這樣赤裸裸地提出要求,並擺上桌面,多少感覺有些道德綁架的意味在內,潛臺詞就是“你有錢,我們沒錢,你不出,誰出”?

贏得了官司,贏不回感情!

在發表看法之前,筆者先講述一個故事,這是真人真事,並上了某個法治類欄目。老人有四個兒子,2016年老人查出癌症,但只有大兒子和三兒子在家服侍老人,二兒子和四兒子都沒有露面。老人氣不過,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四個兒子履行養老義務。法院經審理,發現原來四兒子入贅鄰村,二兒子16年前被逼簽訂了不公平的財產分配協議,並明確約定得到房子的老大和老三負責兩位老人的養老送終。雖然最終老人贏得了官司,但是贏回了兒子的感情嗎?

道德困境

遇到這樣的情況,如果老二不賣房,肯定受到“千夫所指、萬人唾罵”,社會輿論會把“不孝”帽子戴到他的頭上,會讓他走到哪兒都抬不起頭來。也許老二會說,我也沒錢,房子只是交個首付,揹負著沉重的貸款。但是有人相信嗎?人家肯定會說他哭窮,不願意救老子。看熱鬧的人,反正事情不是攤在自己身上,所以只管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咄咄逼人。

這樣的結局,我想是老二“不能承受的道德之重”,還有得選擇嗎,即使老婆不同意鬧離婚,就算心不甘、情不願,也會含淚、咬牙把房子賣了。

一旦祭起道德的大旗,就會拷問人性,把人逼到兩難抉擇的困境!

筆者母親2014年初得了黴菌性肺炎,治療費用高昂,筆者當時兩套房,差一點就賣了一套房子給母親治病,還好當時親戚伸出援手,借到了錢,母親後來病也好了。筆者就兄弟一人,當時妹妹還在讀大學,所以沒有遇到這樣的困境。

但是在兄弟眾多的情況下,遇到這種絕症,該怎麼辦,筆者也無解?


打虎拍蠅


99隨便語:人生在世,上對得起蒼天下對得起厚土,中間摸著自己良心,老二這房子應當賣。

老人得了癌症,因為二兒子房多,要求二兒子賣房治病。

就是這麼一條信息,實際上已經包含了很多內容,足以讓我們作出一些判斷。

(1)老人得了癌症,需要幾十萬治療費,沒錢,老人就得死。

(2)大兒子和三兒子,比較窮,或者有錢也藏起來,起碼錶面上顯得比二兒子要窮。這兩個兒子,或者因為真沒錢,或者不孝,自己拿不出錢,想讓老二賣房救老人。

(3)老二的房子多,即便賣掉一套房,也不會影響到他的小家庭的生活。

或許有人會說,老人需要錢治病,就應當三個兒子平攤。

這話說的沒錯。

假如三個兒子都有錢,而且都有良心的情況下,三個兒子對自己的父母,都有平等的贍養義務,老人治病需要多少錢,平攤最合理。

但現實的問題,假如三個兒子中,有人拿不出錢,或者有人自私不肯出錢,老人還要救嗎?

對於這個問題,筆者必須說:要救!

為啥呢?因為需要錢救命的那個人,是你的爹媽,因為咱們是個中國人,中國人千百年來的傳統觀念中,父慈子孝是個最基本的做人標準。

也就是說,哪怕其他兄弟不孝,自己也不能不孝。

這是個做人的原則,換句話說,別人當了壞人惡人,難道我們就不能當個好人善人,必須和別人一樣,也去作惡做壞事嗎?

沒這個道理啊!別人壞,別人惡,不要管他,我們必須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人或許說筆者是個假道學,站著說話不腰疼。

你說我是假道學,我就假道學好了!

你說我是裝清高,我就裝清高好了!

那個生病了,需要錢救命的是自己的爹媽,在這種時候,如果一個人還去計算自己的得得失失,筆者認為,這個人的人品也是不怎麼好。

我們這個社會,如今的拜金思想太嚴重。

不是說拜金絕對不好,而是太多的人,把金錢看得太重,又把親情看得太淡,以至於,我們這個社會上,哪怕是親人之間,也很難再有很融洽的關係。

就是說,我們的社會已經非常上缺少“感情”這個東西,取而代之的是金錢利益。

一個人活在世上,把金錢看得比感情重,那是很悲哀的。

假如老二賣了房子救老人,另外兩個兄弟不認賬,甚至老人也不說他的好,怎麼辦?

涼拌唄!

自己的老爹老媽,花了自己的錢,花了就花了。

還是那句話,做事對得起自己良心,凡事求個自己心安,親人之間,就算自己吃點虧,也沒啥!

不就是讓你賣套房,而且前提是你有多套房,賣掉其中一套,對你不會產生太大影響嗎?

有了這個大前提,賣掉一套房救老人,有什麼可說的!

需要講那麼多誰佔便宜誰吃虧嗎,需要把一切得失都計算的清清楚楚,恨不得把帳算仔仔細細,自己一分錢也不要多拿嗎?

做人啊,真要活到那個份上,哪怕你萬貫家財,也活得沒勁!


99隨便


簡單說一下我的觀點。

不管什麼情況下,先賣房給父親救治,如果這種情況下再考慮個人得失,靠到父親沒了,也就不用考慮了。

並不是說父母最大,而是人的生命最大。遇到緊急情況,我們要先進行最有效的處理,這就是我們的緊急避險原則。因此先把父親救好,其他的一切再談。

或許會吃虧,但是,人生路不就是這樣嗎?誰能一輩子佔便宜?人們沒有前後眼,也許做發自本心的事就好了。更何況只是可能而已,未來怎麼樣還是另說。

如果你發自本心,就是不想給,那就多跟其他兄弟商量一下吧。可能有三個孩子,父母在照料的時候有偏有向,因此會對父母有意見,然後在父親這種要求下,心裡邊會犯嘀咕。或許就能顯示出我們獨生子女好來了。

大家知道人的本能嗎?本能的活下去,溺水的人,一般游泳不好的人,儘量不要去救,就因為生命受到危險的人力氣特別大,有可能會把救人者一起,拽進去,造成更大的悲劇。

父母也是這樣,當父親得了絕症,他肯定會優先考慮,各自孩子的承受能力。然後,當然會想比較富裕的孩子多支援一點。可能考慮的不是很周全,沒有顧及到孩子的感受。這可能是人遇到危險時的通病吧。

單純從公平角度上講,肯定是不合適。但是,大家要知道,兄弟齊心其利斷金,日本廣泛流傳的三隻箭故事也是這樣。

人生路坎坷,得失有很多。只盯一點去,萬事成蹉跎。


暖心人社


看到這樣的問題,心裡堵得難受,便上網搜索了一下,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老人原本有四個兒子,一共八間房子,分給老大和老三每人四間;與老二簽訂協議,不給他房子,將來也不讓他養老;因為孩子多負擔重,老四入贅到別人家。


後來老人生病了,不是說讓老大和老三給自己看病,卻逼老二賣房子,理由竟然是他的房子多!


真的被這一家人氣到無語了!


不知道提出讓老二賣房子的,到底是老人還是老大和老三,或者說老人一直在被老大和老三操控著。

既然當初不給老二分房子,現在又憑什麼讓人家賣房子給老人治病?


他房子再多也是自己努力拼搏賺來的,這不是仇富嗎?


人心怎麼會如此險惡?虎毒尚不食子,他們的老父親怎麼忍心道德綁架自己的兒子?


還有老大和老三,都是親兄弟,相煎何太急?


我覺得老人提出讓二兒子賣房的要求不光不合適,還很流氓!


首先,老人當初做得確實過分。


都是自己的親生骨肉,當初憑什麼把老二趕出去?


如果說老四入贅別人家裡,是為了討一條生路,那麼最可憐的就是老二:


在媳婦生病的情況下,被父親和自己的哥哥弟弟趕出去,當時的心情不知道絕望到什麼程度。


其次,老大和老三太過奸猾。


既然分得了父親的房產,就要好好孝敬父親,當他生病的時候,應該積極地看病,而不是互相推諉,以致延誤父親的病情。



再次,老二實在是寬厚之人。


雖然中間經歷了一些糾結與委屈,但畢竟血濃於水,最後他仍承擔起贍養父親的義務,於情於理於法都不由讓人心生敬意。只是不知道老人的心裡是否會有愧疚?


最後,癌症到了晚期,過度治療已經沒有了意義,即使賣了房子都用於治病,到最後也是人財兩空,怎麼忍心呢?


孩子們需要做的就是儘量減輕老人的痛苦,讓他在愛與溫暖中度過餘生。

忽然想起我的一個鄰居,有一次例行體檢的時候,他發現自己竟然得了肝癌,還是晚期。


強忍住悲痛,他與妻子商量要蓋房子。當時他們的兒子才十幾歲,還遠不到結婚娶媳婦的年齡,他妻子死活不同意。


老實巴交一輩子的他因此與妻子翻臉了,說房子必須得蓋,妻子拗不過他,只好取出所有的積蓄,把房子蓋了起來。


當房子剛裝修好的時候,他像完成了任務一樣,一口鮮血噴了出去,栽倒在地上,再也沒有醒過來。


後來他家人在一個抽屜裡發現了他的體檢報告,一家人又心疼又後悔,那麼長時間,竟然沒有一個人發現他情緒異常。


當他疼痛難忍的時候總說胃病犯了,自己去屋裡吃點止疼藥然後繼續幹活,沒有住過一天醫院。


同樣是為人父母,有的處處為孩子著想,有的卻處處跟孩子講條件,這就讓人覺得難過和難以接受。


這件事從另一個方面反映出我們風險意識的不足和養老制度的不完善。


如果老人年輕時能買一份重疾險,如果養兒防老的意識淡一些,當疾病來臨時,也就不會那麼猝不及防,更不會把病拖到無法治療時才想起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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