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践」群众心声做“标尺”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近年来,陕西省蒲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心声、心愿、心念作为工作的“标尺”,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使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真正做到将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桥梁纽带。

树立三观为民履职

蒲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转变观念,坚持用改革发展的新理念,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积极解决信访问题。一是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只要政策有规定能够解决的,立即研究解决;二是对群众提出的符合政策规定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主动做好思想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三是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诉求,通过法治教育等手段,耐心细致地进行疏导,化解群众的思想疙瘩;四是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无依无靠的上访人,通过适当的途径,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及社会的关爱。树立大局信访观,打造责任信访。营造全县信访一盘棋思想,人大常委会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主任任组长,信访督查室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人大信访工作“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对所有来信来访,件件登记,分析归类,转办督办,件件都有回音。坚持和完善重大信访常委会负责人包联制,遇到重要问题,常委会负责人亲自上阵,信访督查室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强化联动齐抓共管

突破信访督查室“单兵作战”抓信访的传统格局,加强与人大各委室、县级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内部联动。在县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机关内部形成由信访督查室总协调,各委室配合,全体机关干部参与的信访工作网络,通过建立“包联、责任追究”等信访工作机制,较好地落实了全员信访工作责任。外部联合。围绕人大信访机制的确立,常委会注重与“一府两院”信访督查室及县纪委、政法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与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实现了信访信息畅通,信访资源共享。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信访问题,进行联合调查,专题研究,共同解决。上下联系。全县各镇(办)人大都确定了一名干部负责辖区内代表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蒲城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把工作做在前面,与镇(办)人大及时联系,及时排查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做到超前防范,使一些信访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创新方式促进结合

由于人大信访机构不直接处理问题,大量的信访件是通过转办、督办的方式,交到“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处理。为此,针对部分单位信访督办件办理力度不够和相互推诿的现象,蒲城县人大常委会有效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促进三个结合:一是与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二是与专题审议、视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代表建议工作相结合,切实促进有关单位、部门对人大信访案件的落实。2017年年初,奉先街道办县人大代表联名反映城区内断头路打通的问题。如长安路东段道路未硬化,严重影响市民雨天出行。蒲城县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和政府督查室进行实地察看,代表反映情况属实,同时,将这一情况报给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负责人批示将代表反映的这些问题转交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并将办理结果报人大常委会。通过实地调查,并经过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此问题修改后列入代表建议案,由政府负责承办。当前该片区已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动工后将真真正正方便群众,得到实惠。

完善制度强化建设

信访督查室不仅仅只是和来访人动动嘴皮子,安抚哄走了事,蒲城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来强化自身建设,谋长远发展。一是修订和完善《常委会信访事项督查制度》和《县级领导包联重点代表议案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重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信访案件督办工作机制,提升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督查督办重大事项办理结果审查制度,改变以往承办单位“一报了之”的情况,增强督查督办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制定常委会负责人参与信访工作方案,坚持常委会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常委会负责人下访制度,确保常委会负责人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四是通过来信来访分析,蒲城县人大常委会把反映来信来访中带有倾向性的、全局性的问题分析整理归类汇总,整理《人大信访情况》,对于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提出分析建议,使常委会负责人和各委室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和社会矛盾焦点,为人大决策提供参考,有助于从根本上分析信访案件动态,采取措施,解决信访问题。(本文作者:李永鹏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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