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快遞來了,請查收!

3·15消费者权益快递来了,请查收!

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2018年是第36個消費者權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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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消費維權年主題

【品質消費 美好生活】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九項基本權利,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這九項權利是:知悉真實情況權、自主選擇權、人身財產安全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獲得知識權、建立消費者組織的權利、監督批評權、受尊重權。

當我們的這些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這些維權方式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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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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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訴調解

消費者投訴時應注意四點:

1.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處理,一般按管轄範圍受理;

2.是當消保委未能解決時,消費者可請消保委作損害鑑定,提供證據;

3.是消費者要儘快選擇申訴或起訴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4.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向人民法院起訴都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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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申訴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後,可請求有關行政部門解決爭議。消費者決定申訴時,一般用書面形式,並載明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如與經營者達成和解,可撤回申訴,請求有關行政部門作出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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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請仲裁

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調解並作出判斷或裁決。仲裁具有當事人程序簡便、一裁終局、專家仲裁、費用較低、保守機密、相互感情影響小等特徵。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的當事人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由仲裁庭根據各方責任大小確定各自應承擔的仲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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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起訴訟

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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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撥打投訴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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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消費是美好生活的應有之義,今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對各類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依法懲處、決不姑息”。明天就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了,商洛市中院溫馨提醒當你的合法權益遇到侵害時要拿起合法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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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新媒體團隊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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