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打款到公司帳戶可以直接做實收資本嗎?

heruilive


先更正幾個概念: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法人,指的是一個獨立的單位,在法律上把一個單位看做一個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最常見的法人單位有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單位在成立時在政府部門備案的主要負責人。比如企業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是要打印在上面的,如果需要變更,有一套專門的變更流程。

法人代表,法人指的是單位,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法人代表也是自然人,一般指的是法人單位在經營過程中,派出去接洽相關業務的,代表本單位的人。法定代表人是固定的,變更需要程序,法人代表不是固定的,可以臨時指定,出具臨時授權書就行。雖然一般的說法法人代表等同於法定代表人,但實際上還是有區別的。

股東,是指登記在股東名冊上的,履行出資義務的人。如果股東同時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履行出資義務。可以將投資款,從個人賬戶匯款至公司對公賬戶,並備註投資款。公司在收到投資款以後,要出具股東出資證明書,確認實收資本。這樣,本次出資完畢。

收到實收資本,賬簿資金髮生變化,要計提印花稅。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借:管理費用——稅金

貸:應交稅金——應交印花稅

認繳制下,只有收到實收資本才需要計提印花稅。企業成立時的註冊資本是不需要計提印花稅的。好多人在這一點上出現錯誤。

雖然是認繳制,可以沒有實收資本,但任何公司的經營都是從現金開始的。那麼從公司股東個人賬戶轉到公司對公賬戶做啟動資金,賬務如何處理?如果股東先不注資,可以先通過往來賬戶入賬,等到企業順利經營,有了自己的營業收入,再做還款處理。

收到股東的啟動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購買商品: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還款: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建議公司在成立時儘量注資,雖然以上的做法是大部分人通用的做法,但也並不是沒有風險。個人獨資企業,企業主以全部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公司的股東以投資比例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個人賬戶與公司賬戶往來密切,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和企業財產分割不明,從而會用個人財產承擔企業債務。這也是一種風險。


簡淨軒語


對於這個問題,首席投資官周婷婷認為,首先我們要清楚實收資本的概念是什麼。

實收資本(Paid-in Capital)指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人投入的資本,這裡明確指出了是投資人投入的資本,投資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公司的股東,根據公司章程,在企信網公示的工商信息裡登記的股東。

如果法人不是公司的股東,那麼法人打款到公司賬戶是不能作為實收資本來入賬的。如果非得按照實收資本入賬,那麼就把法人變更為公司股東就行了。

如果說法人是公司的股東,那麼在認繳的資金範圍內,打款到公司的基本存款賬戶,並寫明,入資款,那麼,法人打的款才可以做實收資本。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法人已經實繳過認繳範圍內的所有資金,也就是說認繳的資金已經全部實繳,額外再給公司賬戶打款,多出來的款項,只能做資本公積。

以上是對於一般公司而言,問題的解答,希望有幫助。


首席投資官


看了其他回答,有點錯漏,甚至誤導了還有那麼多人點贊,所以忍不住想說說。

首先,得分二種情況。

一、現時,雖然是認繳制,但不是所有的單位都不需要事務所驗資,比如,銀行、保險等公司,還是需要驗資。具體包括有27種:1、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2、商業銀行 3、外資銀行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5、信託公司 6、財務公司 7、金融租賃公司 8、汽車金融公司 9、消費金融公司 10、貨幣經紀公司 11、村鎮銀行 12、貸款公司 1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14、農村資金互助社 15、證券公司 16、期貨公司 17、基金管理公司 18、保險公司 19、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 20、外資保險公司 21、直銷企業 22、對外勞務合作企業 23、融資性擔保公司 24、勞務派遣企業 25、典當行 26、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27、小額貸款公司。

需要驗資的單位,驗資款項需要走一下正規的渠道,並經事務所驗證實收資本。


二、一般的單位,就沒那麼嚴格的了,就算是以前實繳制、並需要驗資報告的單位,很多事務所也會弄錯,而弄錯的地方,往往就是這樣隨意打款過去就說是實收資本,結果,問題多多。2017年,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劉豔、天津開發區天意船務有限公司股東資格確認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2017)津民申383號](網上可查),就是這樣的糾紛,劉說(申請人)稱該出票賬號並非其本人賬號,並於二審中提交銀行客服電話通話錄音,鑑定結論顯示天意公司相關工商檔案文件上的簽字非申請人本人所籤,天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崔文華親筆書寫的致歉信,承認冒用劉豔的名義註冊成立公司。但三級法院還是確認劉是股東。——當然,那案件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就算確認了劉是股東,但她既然已進帳繳足了註冊資本,按有限公司的責任,債權人應當以該公司的有限財產為限(即使是破產也是如此),而不應該起訴股東的(不是無限責任)。


三、題目中的公司法人打款,你的意思是其他公司給該擬投資的公司打款嗎?法人,是指公司,而不是自然人哦。


四、不管是法人還是自然人,既然是打了款,除了那特定需要驗資的公司外,其他公司,也不管什麼帳戶——當然,最好按正規——即使不正規想變成實收資本,也是很容易處理的,因為,即使是債權,也可通過協議把債權轉為股權,對吧?


結論:一般公司,打了款,再加份股東協議(關鍵是股東協議,其他都是配套),變更一下公司章程,就可直接做實收資本的了。


中大學子1


提問有漏洞,需要修改。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和法人代表有區別,法人代表和股東又有區別。

有兩種情況: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就是股東,那麼錢應該是從法人代表個人賬戶打款到公司。如果是公司做為股東,那麼錢應該是從股東公司對公賬戶打到被投資公司賬戶。

至於是否能作為公司實收資本入賬,需要看以下兩點:

1、款項用途是否註明“投資款”。如果未註明投資款,這筆資金無法作為認繳註冊資本入賬,也就成不了實收資本。

2、款項金額是否在認繳註冊資本範圍內。根據公司章程,股東認繳金額是有約定的,如果超過認繳金額,就無法作為實收資本入賬。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寒潭


能否直接做實收資本,需要關注3個地方:

1、法人代表是股東

按照《公司法》規定,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但是隻有股東的出資才能作為實收資本,所以首先法人代表得是股東。

2、打款的賬戶是公司基本賬戶

認繳制下,不要求公司必須驗資,所以也沒有專門的驗資賬戶,打款到公司的基本賬戶就可以。

3、打款備註:投資款/股東出資款

打款備註說明是股東的投資款,以區分股東借款。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歡迎指正。


西天蝸牛


可以!

1、該人原為股東,此次繳納章程中規定的尚未繳足股本金部分。

2、該法人原非股東,打款後做公司註冊信息變更後,入實收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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