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與政策」烏什縣安居富民工程建設

「脱贫攻坚与政策」乌什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脱贫攻坚与政策」乌什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烏什縣安居富民工程

安居富民工程是自2011年開始的一項重大民生工程,現將此項惠民政策具體內容進行公佈。

一、安居工程補助對象認定標準

自2018年起,中央財政支持的農村安居工程補助對象為建檔立卡貧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以下統農村4類重點對象)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識別以扶貧部門認定為準,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份識別以民政部門認定為準,貧困殘疾人家庭身份識別應由殘聯、扶貧或民政部門聯合認定為準。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聯合上述部門共同審查,避免虛報、漏報、重複等現象,已納入易地扶貧搬遷計劃的農村4類重點對象不得列為農村安居工程補助對象。

「脱贫攻坚与政策」乌什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同時,以下人員也應列為農村安居工程補助對象:一是建房戶申請建房時具有農村戶籍,建房後由於種種原因,其本人或家人身份轉變為國家公職人員的;二是財政供養的教師、鄉鎮站所幹部等人員,其家庭其他成員均具有農村戶籍並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現有農村宅基地且在城鎮沒有享受過保障性住房的;三是建房戶祖輩以務農為生,生活較為貧困,村委會為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將其納入民兵、工役、民間藝人等享受國家補貼,轉為非農戶籍的。

二、農村安居工程補助對象認定程序

嚴格規範補助對象審核程序,建立健全農戶自願申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評議,公示和申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彙總和申報,縣市(區)主管部門審查彙總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審定的工作程序,與建房農戶逐戶簽訂協議或合同。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環節審查結果,均應在鄉(鎮)或行政村公開欄張榜公示,接受農民群眾監督。

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將農村安居工程補助對象相關信息按戶錄入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房信息系統”,錄入完成後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補助對象臺賬,縣級、地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農村4類重點對象臺賬與扶貧、民政、殘聯部門複核確認後,報自治區住房城鄉定設廳、扶貧辦、民政廳、殘聯部門聯合審核確定。農戶身份及建房信息發生變化的,每年年底按照上述程序進行調整。

「脱贫攻坚与政策」乌什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三、農村安居工程補助標準

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自2018年起,中央財政支持的農村安居工程補助對象調整為農村4類重點對象,其他一般戶不再納入中央財政支持範圍。農村4類重點對象戶均補助42000元,其中中央補助14000元/戶、自治區補助8000 元/戶、對口援疆省市補助20000元/戶;一般戶均補助28500元,其中自治區補助18500元/戶、對口援疆省市補助10000元/戶。建房資金不足的通過地州(市)、縣市(區)補助、農牧民自籌或銀貨等方式解決,地州(市)、縣市(區)補助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