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與王寶強離婚案,如果法院不判決離婚,結果會是怎樣?

眾所周知,馬容和王寶強離婚一案,一審判決馬蓉與王寶強離婚,兩個孩子二人各撫養一個。一審判決後,馬蓉不服,上訴到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法院認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無誤,上訴人馬蓉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馬蓉與王寶強離婚案,如果法院不判決離婚,結果會是怎樣?

事實上,在審理離婚官司中,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判決夫妻離婚的依據就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在馬蓉與王寶強離婚一案中,王寶強堅持離婚,馬蓉堅持不離婚。如果說馬蓉沒有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的行為,那麼法院會考慮到兩個孩子,以及夫妻感情尚沒有完全破裂的情況,會判決倆人不準予離婚的。

現在關鍵是王寶強認為馬蓉出軌,與他人非法同居,並有大量確實的證據證明。根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可以據此判決離婚。

馬蓉與王寶強離婚案,如果法院不判決離婚,結果會是怎樣?

如果法院查明當事人一方與他人同居,那麼根據法律的規定,就應當判決離婚無疑;如果法院查明當事人並非與他人同居,而是出軌、有不正當的關係,那麼判決離婚就在兩可之間了。

在馬蓉與王寶強離婚一案中,因為兩個人的知名度較高,案件影響很大,所以法院審理都特別慎重。對於案件事實的認定以及證據,都會充分考慮的。

王寶強與馬蓉離婚一案,王寶強的訴訟請求不僅要求與馬蓉離婚,而且還要求馬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同居,那麼不僅要判決馬蓉與王寶強離婚,而且還要判決馬蓉賠償王寶強精神損失費。

馬蓉與王寶強離婚案,如果法院不判決離婚,結果會是怎樣?

王寶強為了支持其主張,堅持聲稱馬蓉與別人同居。

但是我們看到一審法院並沒有認定馬蓉與別人非法同居,而是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違反夫妻忠實義務。進而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實際上一審法院的判決,並沒有針對馬蓉具體行為作出是與非的評價,只是較為籠統地認定馬蓉存有不正當關係。我認為一審法院的如此認定,對馬蓉還是客氣的。不僅給雙方當事人留有餘地,而且駁回了王寶強要求精神方面賠償的訴訟請求。

馬蓉與王寶強離婚案,如果法院不判決離婚,結果會是怎樣?

當然,我們看到馬蓉一方在這場打官司的過程中也不示弱,不僅不承認有婚外不正當關係的事實,而且起訴王寶強侵犯其名譽權。認為王寶強所發佈的《聲明》中有不實成分,對其名譽造成損失。因此起訴王寶強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王寶強,你不是說我與別人同居嗎?那我就說你是無中生有,汙人清白,侵害他人名譽。”

這在兵法上說,就是以進攻代替防禦,可謂手段高明、技高一籌,反客為主。

馬蓉與王寶強離婚案,如果法院不判決離婚,結果會是怎樣?

但是在一審中,朝陽法院認為王寶強微博所發的《聲明》相關內容基本屬實,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語言,據此駁回了馬蓉關於王寶強侵犯其名譽權糾紛的訴訟請求。

馬蓉對兩個判決都不服,上訴後被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至此,本案就告一段落。

根據《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審理離婚案件,在進行離婚判決時可以判決兩人離婚,也可以判決倆人不準予離婚。

假如一審法院認為馬蓉和王寶強兩個人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判決馬蓉和王寶強兩人不準予離婚,也未嘗不可。

如果一審法院判決馬蓉與王寶強不準離婚,那麼最有可能的結果就是王寶強要上訴,二審法院有可能改判倆人離婚,也有可能維持原判。

馬蓉與王寶強離婚案,如果法院不判決離婚,結果會是怎樣?

當然,從王寶強與馬蓉兩個人的具體情況來講,離婚是必然的。

一審法院根據事實與證據,第一次就判決王寶強與馬蓉離婚,這無疑也是正確的。馬蓉上訴或者申請再審,想推翻原判可謂是難上加難,幾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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