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井一男子頭晚喝酒,第二天酒駕被查

貢井公安分局橋頭派出所全力推進“夏安”專項行動。近日,在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檢査行動中,查處一起酒駕違法行為。

當天早上8時35分,萬某某(男,33歲橋頭鎮玉麒村人)駕駛兩輪摩托車行駛至橋頭交中隊檢查卡點,民警在檢查中發現萬某某有飲酒後駕駛的嫌疑,遂對萬某某進行了呼吸式酒精含量檢測,經檢測結果為3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開始,萬某某百般抵賴稱:“這是早上怎麼可能喝了酒,背定是你們的機器壞了”。

貢井一男子頭晚喝酒,第二天酒駕被查

為了進一步查清事實真相,現場民警立即將萬某某傳喚回橋頭交警中隊進一步進行調查取證。在交警中隊,民警對萬某某耐心細緻的進行法律宣傳,讓萬某某認識到酒駕的危害。最後萬某某在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以後,終於承認自己前一晚確實喝了酒,而且還喝得比較醉。今天早上起來認為過了一個晚上,酒精也揮發得差不多了,即使遇上交警檢査也沒事,於是才抱著饒幸心理駕駛摩托車上路了,最終還是沒有逃過警察的火眼睛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萬某某因酒後駕駛,被依法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及罰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在此提醒全體市民,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認為宿醉後駕車不屬酒駕,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切莫酒後駕車,給自己或者他人帶來無法估量的結局和終身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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